申请城乡低保需要哪些条件 资阳市民政局为您解答

06.05.2014  11:34

  四川在线资阳频道消息(见习记者 李百灵)5月3日下午,资阳市民政局机关党委书记陶宏来到四川在线资阳频道做客以听民声、讲民生为宗旨的视频访谈节目《民声》,解答市民网友所关心的资阳民生工程和民生实事的相关问题。(视频:【四川在线资阳站《民声》第三期:资阳民政局机关党委书记陶宏谈“城乡低保”】)

   2014年民政部门承担的民生工程和民生实事有哪些?

  对此,陶宏介绍到,民生工程有两项,一是扶贫解困工程中的城乡困难群众医疗救助:符合医疗救助条件的贫困患者在政策范围内住院自付费用救助比例不低于60%;二是社会保障工程中的城乡困难群众最低生活保障:城市、农村低保对象累计月人均补助分别达到200元、95元。25件民生实事有三件,一是新建改造5750张养老床位,建设65个城乡社区日间照料中心,为6万名困难家庭失能老人和80周岁以上高龄老人提供居家养老服务;二是提高城市三无人员、农村五保对象集中供养率,孤儿供养覆盖率达到100%;三是继续为90周岁以上老人发放“高龄津贴”,90-99岁每人每月100元,100岁以上每人每月200元。

   城乡低保的资格条件与办理程序是怎样的?

  陶书记详细地解答了该问题,陶书记表示城乡低保的资格条件是户籍状况、家庭收入和家庭财产是认定低保对象的三个基本要件。持有当地常住户口的居民,凡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当地低保标准,且无机动车、银行存款、有价证券等大额财产的,可以申请低保。目前,资阳市四个县(市、区)城乡低保保障标准分别为320元/月、160元/月。办理程序一是申请,凡认为符合条件的城乡居民都有权直接向其户籍所在地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低保申请,申请低保要以家庭为单位,书面声明家庭收入和财产状况。二是乡镇人民政府审核(入户调查、组织评议、公示)。三是县级民政部门审批。

访谈现场

   城乡医疗救助的对象、方式及程序是怎样的?

  针对该问题,陶书记介绍到,救助对象为城乡低保家庭成员、农村五保户、低保边缘人群、其他低收入家庭重病患者以及县级以上政府规定的其他特殊困难人员。救助方式为资助参合、参保救助,门诊救助,住院救助,大病医疗救助。救助程序为对于农村低保、五保户等医疗救助对象,凭相关证件或证明材料,到开展即时结算“一站式服务”的定点医疗机构就医所发生的医疗费用,应由医疗救助支付的,由定点医疗机构即时结算,救助对象只需支付自付部分。定点医疗机构与民政部门定期结算。对于非农村低保、五保户的医疗救助对象,按“本人申请——乡镇(街道办事处)审核——县级民政部门审批”的程序办理。

   民办养老机构的设立条件是什么?有哪些支持政策?

  陶书记说,设立条件有六个方面,一是有名称、住所、机构章程和管理制度;二是有符合养老机构相关规范和技术标准,符合国家环境保护、消防安全、卫生防疫等要求的基本生活用房、设施设备和活动场地;三是有与开展服务相适应的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和服务人员;四是有与服务内容和规模相适应的资金;五是床位数在10张以上;六是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陶书记还表示,支持政策有很多,一是资金方面,民办养老机构新增床位每张给予1万元的一次性建设补贴;对在民政部门登记的已经运营的非营利性养老机构,按资阳籍入住老人实际占有床位数,给予每张床位每年300元的运营补贴。二是土地方面,市里已下达了各县(市、区)2014年度新增养老服务建设用地指标。民办的非营利性养老机构与公办的养老机构享有相同的土地使用政策,符合国家划拨用地目录的,可使用国有划拨土地;符合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流转规定的,可使用集体建设用地。乡镇、村非营利性养老机构的建设用地,可使用集体建设用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