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14年国家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服务体系和融资环境项目的通知
关于申报2014年国家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服务体系和融资环境项目的通知
成经信办〔2014〕87号
各区(市)县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财政局,相关服务机构:
按照省经信委、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14年国家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服务体系和融资环境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川经信〔2014〕125号,以下简称《通知》)要求,为做好2014年国家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服务体系和融资环境项目申报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重点及申报条件。请区(市)县相关部门及服务机构严格按照《通知》规定执行。
二、申报程序。市属服务机构(工商登记和税收解缴在市级)申报资料直接报市经信委和财政局;其他服务机构申报资料报所在地区(市)县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和财政局。
三、申报材料
(一)区(市)县相关部门上报材料:
1. 汇总表(见(工信厅联企业〔2014〕65号)文件的附件2,区县经信部门和财政局盖章,同时报送excl电子版)。
2. 机构申报资料。
(二)服务机构申报材料:
1.《通知》要求装订成册的申报资料;
2. 汇总表(见(工信厅联企业〔2014〕65号)文件的附件2,不装订入申报资料,同时报送excl电子版)。
3. 名单表(见《通知》的附件2,不装订入申报资料,同时报送excl电子版)。
四、申报时间及其他。
(一)完善中小企业服务环境项目。请区(市)县经信部门会同财政局、市属服务机构于2014年5月11日10点前准时将申报材料(纸质资料一式六份和相关电子档)统一报送到市经信委企业处。
(二)改善中小企业融资环境项目。请区(市)县经信部门会同财政局、市属服务机构于2014年5月9日前将申报材料(纸质资料一式六份和相关电子档)统一报送到市经信委财金协调与融资担保处。
五、联系方式
(一)市经信委。企业处,联系人:杨文川、李勇,联系电话:61881606、61881604。
财金协调与融资担保处,联系人:周莉,联系电话:61885821。
(二)市财政局企业处。联系人:王平,联系电话:61882557。
附件:
省经信委、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14年国家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服务体系和融资环境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请在省经信委网站或“成都工业网”下载附件。)
成都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成都市财政局
2014年5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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