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成都市远郊县(市)企业申报2013年营业收入和新增入库税金上台阶奖励申报的通知
关于成都市远郊县(市)企业申报2013年营业收入和新增入库税金上台阶奖励申报的通知
成经信办〔2014〕80号
各相关县(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企业:
按照《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远郊县(市)工业经济发展的意见》(成办发〔2012〕24号)要求,为做好2013年度远郊县(市)营业收入和新增入库税金上台阶企业奖励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都江堰市、彭州市、邛崃市、崇州市、金堂县、大邑县、蒲江县、新津县8个远郊县(市)域内的企业。
二、申报条件
1. 2013年度销售收入首过50亿元、30亿元、10亿元、5亿元台阶的企业;
2. 以上缴税金历史最高年度数额为基数,2013年度上缴税金净增2000万元及以上的企业;
3. 申报企业在2013年度内未发生重大违纪违法行为或未发生重大安全、环保责任事故;
三、申报材料
1. 申请奖励报告;
2. 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 2013年度企业财务审计报告或税收解缴专项审计报告。
四、申报要求
1. 各申报企业于5月20日前,按奖励种类将申报材料以(三、申报材料)顺序要求一式两份(其中1份审计报告必须原件)装订成册,报所在地区(市)县工业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初审、汇总后,报市经信委企业处。
2. 请各区(市)县工业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认真组织,按时申报,逾期将不予受理。
成都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4年4月21日
联系人:董红(企业处);联系电话:618816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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