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生育服务证在哪办?权利清单一目了然
原标题: 生育服务证在哪办?权利清单一目了然
生育服务证、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都在镇(街道)一级办理,再生育审批、对不合法生育征收社会扶养费是区(市)县人口计生局审批和征收,独生子女病残儿的医学鉴定则由市人口计生委确认……记者昨日获悉,市人口计生委建立权力清单制度,并编印成《成都市人口和计划生育系统行政权力清单》,公开“晒”各级人口计生部门的“权力”。
全市人口计生行政权力大梳理
“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的全面深化改革决定,要求地方各级政府及其工作部门建立权力清单制度,依法公开权力运行流程。按照省、市政府的统一部署,我们对人口计生法律法规及其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市人口计生委有关负责人说,对市、区(市)县、乡镇(街道)人口计生部门的行政权力,按照行政许可、行政确认、行政处罚、行政征收、行政给付、行政强制、其他行政权力等类型进行全面梳理,并对村(居)民委员会法律法规赋予配合做好人口计生工作的职责按照法定为民事项(非行政权力)进行归类整理,编印成《成都市人口和计划生育系统行政权力清单》。
此权力清单,对不同层级、不同内设机构和不同岗位的职权与责任进行了明确的界定,对行政流程进行了合理的标准化,以期管住各种“不作为”和“乱作为”。
各级行政权力直观醒目
翻开《成都市人口和计划生育系统行政权力清单》可以看到,每一项行政权力都包含“依据”“办理地点及形式”“信息公开方式”三部分内容,直观醒目。
根据《清单》,市级人口计生部门有19项行政权力,其中行政许可4项、行政处罚8项、行政确认3项、其他行政权力4项,包括病残儿医学鉴定、计生技术服务机构执业证的核发和变更等;县级人口计生部门有37项行政权力,其中行政许可6项、行政确认5项、行政征收1项、行政处罚15项、行政给付4项、行政强制2项、其他行政权力4项,包括再生育审批、计划生育奖励扶助、特别辅助对象的确认、对不合法生育征收社会扶养费、开展计划生育免费技术服务等;乡级人口计生部门有7项行政权力,其中行政确认5项、行政征收1项、其他行政权力1项,包括办理和注销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办理生育服务证、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等;村级法定非行政权力事项有9项。
据悉,各区(市)县按照法律法规要求实施的一系列以奖励扶助、特别扶助、独生子女伤残死亡慰问等行政给付项目,没有包含在本《清单》以内。
本报记者 王眉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