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省级生态环境保护专项督察:进驻十个市州 紧盯四个方面

23.08.2019  12:20

  8月22日,记者从四川省落实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获悉,为推动中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及“回头看”发现问题整改,巩固整改成果,防止问题反弹,四川省将于9月正式启动2019年省级生态环境保护专项督察,目前前期准备工作已基本就绪。

  本次专项督察内容包括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及“回头看”发现问题整改情况、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问题整改情况、市县(市、区)约束性指标完成情况、其他突出环境问题等四个方面。以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及“回头看”发现问题整改情况为例,将对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及“回头看”反馈问题整改落实情况、其间移交信访问题按各地公布的整改方案整改落实情况,省级环保督察反馈8924个问题整改方案及省级环保督察“回头看”发现问题落实情况、长效常态机制的建立情况等进行督察。

  时间安排上,将分两批对10个市州开展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其中,9月底前完成对5个市州的督察,11月底前完成对剩余5个市州的督察,对每个市州的现场督察时间为10-12天。第一批和第二批督察组,将分别于10月底和12月底前形成督察意见,报省落实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明年将对其余11个市州开展专项督察,实现全覆盖。督察组人员从省生态环境厅、省直有关部门和市州生态环境部门抽调,每个督察组原则上不超过15人。

  督察方式上,坚持“四不两直”原则,即不发通知、不打招呼、不听汇报、不用陪同接待,直奔基层、直插现场。此外,督察以暗访暗查为主,配合调阅资料、现场核查、走访问询、受理举报、调研座谈、案件交办、线索移交等形式开展,确保不断改善四川省生态环境质量,进一步筑牢长江上游生态屏障。(记者 殷鹏)

责任编辑:蒋燕 分享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