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共建环境共管 川渝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联席会议第一次会议召开

03.04.2020  00:30

  新华网成都4月2日电(钱泓睿)4月1日,四川省生态环境厅与重庆市生态环境局以视频形式,召开推动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联席会议第一次会议。会上,川渝两地签订了《关于深化川渝两地大气污染联合防治的协议》《危险废物跨省市转移“白名单”合作机制》《联合执法工作机制》。

  当天,四川省生态环境厅党组书记、厅长王波,重庆市生态环境局党组书记、局长辛世杰出席会议并讲话。双方达成共识,将共同努力抢抓国家重大战略机遇,一起奏好“生态曲”、共同唱好“双城记”。

  据悉,《关于深化川渝两地大气污染联合防治的协议》(以下简称“协议”)旨在建立完善川渝两地大气污染防治协作机制,突出交通污染和PM2.5、臭氧污染协同防控,共同推进川渝两地大气污染治理,以实现成渝地区优良天数增加和PM2.5浓度下降为重点,持续提升大气污染治理工作能力和水平,为推动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和助推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有力的环境空气质量保障。

  协议为双方合作建立了机制保障,领导小组每半年召开一次协作会,通报工作开展情况和分析空气质量形势,推动解决两地大气污染防治重大工作问题;共享重点区域、重点行业、重点污染源整治计划,定期通报工作进展;按照急用先行、持续推动原则,突出钢铁、水泥、玻璃、砖瓦、石油化工、挥发性有机物等重点行业,逐步统一两地大气污染物排放、产业准入和淘汰落后产能等标准规范;共同推动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修订和执行,加强污染天气联防联控和应急执法,开展交界城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启动统一分级标准试点;共同推动建立大气环境大数据平台,共享空气质量、污染预警预报、重点污染源在线监测监控和执法、机动车检验及交通污染等数据,实现信息互通、数据共享。

  根据《联合执法工作机制》,双方将成立川渝两地生态环境保护联合执法工作协调小组,建立联席会议机制,定期研究讨论联合执法工作中的热点、重点以及重要协调事项,共同研究生态环境保护执法重点工作,定期通报联合执法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研究分析联合执法工作形势,提出工作措施和要求,部署联合执法行动。

  双方将开展联合执法,每年组织跨界污染问题联合执法行动,由四川省、重庆市轮流组织,双方紧密配合,共同对交界处污染问题开展现场检查和交叉检查。重点加强对敏感区域、重点污染源等环保措施落实情况的督查和突发环境事件风险隐患排查,重点行业交叉检查,重点打击各种跨界水、大气、固废违法转移等环境违法行为。发生跨省市污染违法案件时,两地共同开展监测。

  据了解,此次建立的《危险废物跨省市转移“白名单”合作机制》,在2018年四川省与重庆市共同签订《危废跨省市转移合作协议》的基础上,进一步简化了危险废物跨省市转移审批程序,缩短了审批时间,提高了审批效率,更加有利于防范危险废物环境风险。

  双方根据各自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能力和危险废物产生情况,先期以跨省市转移数量和批次较多的废铅蓄电池、废荧光灯管、废线路板3类危险废物探索建立危险废物跨省市转移“白名单”制度,今后视制度执行和跨省市转移类别数量变化情况,经协商后可对纳入危险废物跨省市转移“白名单”制度的危险废物类别进行调整。

责任编辑:李婷玉 分享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