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未办理《安全生产许可证》和《安全生产许可证》已失效建筑企业名单的公示
18.01.2017 14:31
本文来源: 住房与城乡建设厅
根据《安全生产许可证》(国务院令第379号)和《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规定》(建设部128号令)的规定,我厅决定对以下143家未办理《安全生产许可证》和292家《安全生产许可证》已失效的建筑业企业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为两个月,至公示之日算起。请相关企业在公示期内办理和延续《安全生产许可证》,如有申诉,将申诉资料交由企业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查盖章后上报,省直属企业,申诉材料直接报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建管处,逾期不受理。到期未提出申诉或审查不合格的,将依法处理。
联系人:赵太均 028-85568509
附件:1. 未办理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名单
本文来源: 住房与城乡建设厅
18.01.2017 14:31
中共中央印发《中国共产党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条例》
新华社北京2月28日电 近日,住房与城乡建设厅
加强请示报告工作保证全党团结统一和行动一致
——中央办公厅负责人就《中国共产党重大事项请示住房与城乡建设厅
《求是》杂志发表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文章
新华社北京2月28日电 3月1日出版的第5期《住房与城乡建设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