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四川煤矿安全监察局 四川省煤炭工业管理办公室 公 告(2017年第4号)

13.02.2017  15:02

根据《国家能源局关于建立煤矿生产能力登记和公告制度的通知》(国能煤炭〔2013〕476号)和《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关于做好2016年下半年煤矿生产能力登记公告工作的通知》(国能综煤炭〔2016〕913号)要求,截至到2016年底,全省有合法生产矿井384处,核准(核定)生产能力7015万吨/年。现将各生产矿井生产能力等信息予以公告,此前有与此公告不相符的以此公告为准。

煤矿企业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规程、标准和技术规范,严格按照核准的生产能力组织生产,不得超能力生产,坚决打击各种“非法违法”生产行为,确保生产安全。


附件: 四川省截至2016年12月底煤矿生产能力情况汇总表.xls (点击下载)

四川省安全监管局 四川煤监局 省煤炭工业管理办公室

2017年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