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2015年度省级产业资金生产性服务业项目入库的补充通知
29.12.2014 21:20
本文来源: 中小企业局
各市(州)将推荐入库文件、企业纸质申报文件1份(暂不盖相关部门公章,待项目评审后,根据评审要求补充修改完整后再完善相关手续上报存档)和项目申请汇总表统一带到评审现场。汇总表电子版10日前反馈给生产性服务业处。 三、项目评审时间定于2015年1月12日 至13日,地点及评审顺序到时另行通知市(州)。 每个项目评审时间不多于10分钟(陈述和答辩各5分钟),答辩人员限2人以内,请通知企业做好相应准备。 四、省属企业向注册地工业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申报项目并提交纸质材料;省属事业单位经归口主管部门推荐后向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申报。 联 系 人:唐明祥 联系电话:028-86262301 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附件:1.材料报送要求及封面 2-1.专项资金(功能区)申报书 2-2.专项资金(企事业单位)申报书 3.专项资金申请表 4.项目申请汇总表 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 2014年1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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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12.2014 21: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