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重点流域水环境质量稳定 城市空气质量趋好

04.06.2014  18:20

中新网兰州6月4日电 (记者 冯志军)甘肃省政府新闻办公室6月4日在兰州召开2013年度甘肃省环境状况及全省环境工作进展情况新闻发布会对外通报称,2013年甘肃重点流域水环境质量保持稳定,主要城市环境空气质量明显好转。

甘肃省环境保护厅副厅长武德凯介绍,2013年甘肃地表水水质按功能区达标断面(含水库)59个,较2012年增加4个。全省14个地级城市和79个县级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源地中,除定西市、天水市、天水甘谷县、秦安县总硬度、氯化物超标,其它市、县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均达标。

2013年甘肃14个地级市空气质量达到二级标准的有10个,占71.4%;嘉峪关、天水、平凉、庆阳、定西、武威、张掖、陇南、合作、临夏市空气质量为二级,兰州、金昌、白银、酒泉市空气质量为三级。

武德凯透露,兰州市“4﹒11”局部供水苯超标事件发生后,甘肃省环保厅组织开展了甘肃饮用水水源地及城市自来水厂隐患排查工作。目前,甘肃14个市州86个区县共划定了127个县区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经2013年监测评估,水量、水质均符合国家标准。

武德凯说,针对饮用水水源环境保护,甘肃在完成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工作的基础上,规范设置辖区内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警示标志、地理界标。每年例行开展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状况评估工作。

武德凯表示,甘肃严格环境准入,禁止在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内新建、改建、扩建与供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无关的建设项目,禁止在二级保护区内新建、改建、扩建排放污染物的建设项目。2013年起,对县级以上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全面开展水质例行监测工作,为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提供了及时有力的技术支撑。(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