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提前脱贫县乡“摘帽不摘政策”

13.11.2013  17:12

据新华社电甘肃省委、省政府明确提出建立“减贫摘帽”激励机制,对提前脱贫的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给予“摘帽不摘政策”、表彰奖励等奖励。

  甘肃省委、省政府日前出台的《关于深入实施“1236”扶贫攻坚行动的意见》首次写明:“按照脱贫时序,对提前脱贫‘摘帽’的片区县、贫困乡,原有扶持政策不变,投入力度不减,并给予奖励。实行‘摘帽’绩效与政绩考评挂钩,对提前‘摘帽’的县乡领导班子给予表彰奖励,成绩突出的干部优先提拔任用。

  甘肃省扶贫办主任周兴福说,甘肃省的“减贫摘帽”激励政策,简而言之是“提前摘帽奖励”和“摘帽不摘政策”。通过一系列制度安排,全省进一步明确扶贫的紧迫性,以更大程度调动全力扶贫攻坚的积极性。

  据甘肃省统计,当地2700多万人口中,年人均收入低于2300元的贫困人口仍有692万,占全国的7%。全省86个县(市、区)中,扶贫工作重点县多达58个。2012年,全省农民人均纯收入仅为4495元,不及全国一半。扶贫攻坚任务艰巨。

  今年以来,甘肃省上下展开扶贫大调研,在精准测量贫困“短板”的基础上,明确提出“1236”扶贫攻坚目标。即以贫困人口增收为核心、稳定保障不愁吃不愁穿,落实义务教育、基本医疗和住房三个保障,集中突破基础设施、富民产业、异地搬迁、金融支撑、公共服务、贫困人口能力素质提升等六大“瓶颈”。

  甘肃省明确,省、市、县三级政府每年要将新增财政收入的10%至20%投向扶贫,并对112万生活困难、灾害多发、发展难度大的群众实行异地搬迁。

  据甘肃省扶贫办介绍,2012年甘肃省有150万人口实现脱贫,农民人均收入增长幅度高于当地GDP增幅两个百分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