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孜提高待遇留得力老书记老乡长

08.04.2016  23:10

四川在线消息(四川日报记者 徐登林) 长期在高原偏远乡镇工作的书记、乡镇长可能获得更好待遇。4月8日,记者从甘孜州委常委会上获悉,乡镇党委书记和乡镇长如果连续任满8年,依照一定的审批程序,可享受副处级待遇。

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藏区组织和政权建设的实施意见》(川委办[2015]40号),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等规定,当天,甘孜州委常委会审定通过《甘孜州乡镇党政正职享受副处级待遇审批办法(送审稿)》。

甘孜州乡镇党政正职享受副处级待遇审批办法(送审稿)》规定,乡镇党政正职享受副处级待遇要符合的条件包括:是现任乡镇党委书记或者乡镇长;具有公务员身份;一般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身体健康;连续担任乡镇党政正职满8年。

关于连续担任乡镇党政正职满8年,《甘孜州乡镇党政正职享受副处级待遇审批办法(送审稿)》明确了四种情形:连续担任乡镇党委书记满8年的;连续担任乡镇长满8年的;先任乡镇长再接着任乡镇党委书记满8年的;因工作需要由乡镇党委书记转任乡镇长的(因问责等原因被降职的除外)。

有下列情形的,即使任乡镇党政正职满8年仍不能享受副处级待遇:任内发生影响社会稳定的重大案事件被问责;任内发生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并问责;年度考核有基本称职、不称职、不确定等次或未进行考核;推进扶贫攻坚、依法治州、产业富民、交通先行、城乡提升、生态文明建设等重大工作不力、失职渎职或出现重大工作失误被问责处理;受到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纪处分影响使用等。

符合条件且按照审批程序享受副处级待遇的乡镇党政正职,原则上两年内不得调离所任职乡镇。两年内确因工作需要调整的,必须报甘孜州委组织部同意,未经同意自行调整的,取消副处级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