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孜县“三不准”助“第一书记”集中精力抓扶贫

26.09.2016  14:08

 

(余应琼 记者 徐登林)9月25日,记者从甘孜县委宣传部了解到,为让“第一书记”集中精力抓好扶贫工作,认真履行本份“职责”,本月,甘孜县研究出台了“三不准”的铁规定。

乡镇党委不准额外压担子。为严防“第一书记”成为乡镇干部的倾向,甘孜县驻村协调办公室出台文件明确规定乡镇党委不准给“第一书记”额外安排驻村帮扶工作以外的乡镇工作,要积极帮助“第一书记”解决困难和问题。甘孜县驻村协调办公室将通过集中座谈、个别访谈、电话问询等方式,查验乡镇党委是否按照县委要求支持“第一书记”工作,并将查验结果纳入对乡镇年度目标考核。

派员单位不准安排原岗工作。甘孜县驻村协调办公室严格执行选派干部“全脱产”驻村要求,出台管理办法、考核制度,下文规定派员单位不准安排“第一书记”原岗工作,明察暗访还继续为驻村干部安排原岗工作的派员单位。对不执行“全脱产”规定的派员单位,甘孜县驻村协调办公室将采取发函提醒和约谈单位主要负责同志的方式进行监督管理,并扣除“第一书记”相应补助并进行通报批评,同时将“全脱产”驻村与“第一书记”和派员单位年度考核“捆绑”。

部门单位不准抽用“第一书记”。甘孜县始终将保障“第一书记”时间精力作为抓好驻村帮扶的关键,该县驻村协调办公室严定规矩、强力督查,推行“第一书记”组织部门单独管理制度,任何单位不准抽用“第一书记”参加与驻村帮扶无关的活动和业务工作,对发现存在未经批准违规抽用“第一书记”的情况,坚决对相关单位、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通报批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