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男子手持钥匙将邻家车辆划损。正所谓损人不利己,该男子终受到法律的制裁。
2013年1月,被告人王某在本市某小区因琐事与邻居郭某发生口角,并心生怨恨。2月3日22时许,王某趁四下无人之机,手持防盗门钥匙将被害人郭某停放在该小区的轿车划损后离开。近日该案由河西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依法审理后认为,被告人王某故意非法损坏财物,构成故意毁坏财物罪,判处罚金人民币15000元。(记者王赫岩 通讯员高卓见 李康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