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中介理财疯狂发展恐涉非法集资 四川加强联合治理
日前,四川省工商局、银监局、证监局联合发出公告,警示部分投(融)资理财信息咨询类公司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指定所谓的出资人代表变相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非法发行股票等违法行为,严重侵害出资人利益,影响正常金融秩序和社会稳定。记者了解到,四川各有关部门正加强联合治理。
近年来,全国各地投融资理财信息咨询类公司数量增长迅猛。记者获取的数据显示,截至今年2月,仅四川一地,在工商登记注册实际从事投(融)资理财信息咨询服务业务的公司就有接近5000家。而未经工商登记相关经营范围,实际从事该类业务的公司数量亦相当惊人,且主要出现在2013年。
记者了解到,这类公司属于中介服务类企业,不属于金融机构或准金融机构,不具备对公众开展投资理财业务的牌照和资质,不能建立资金池,不能从事证券投资咨询业务、投资理财业务、私募投资等金融业务。
但上述联合公告显示,部分投(融)资理财信息咨询类公司在为企业或个人提供投(融)资信息服务的同时违规操作,不同程度地存在虚假宣传、误导宣传、资金归集、资金代偿问题,有的甚至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指定所谓的出资人代表变相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非法发行股票等违法行为。
四川省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近年来,四川省非法集资案件大幅增加,非法集资手段越来越丰富,涉及面越来越宽,其隐蔽性、欺骗性也越来越强。特别是以投(融)资理财信息咨询公司名义从事涉嫌非法集资活动风险突出,已发生多起涉嫌非法集资案件。
以6月份爆发的四川省隆昌县鹏润公司案为例,该公司负责人利用相互关联的民间中介理财公司、融资担保公司和项目公司自己设局,面向公众吸收数亿资金,最终资金链断裂潜逃境外。目前当地公安机关以涉嫌集资诈骗罪、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对其立案调查。
记者采访发现,部分民间中介理财公司街边门面装修豪华,酷似银行,面向社会公众散发传单、发放礼品,将中老年人、退休职工等群体作为主要宣传对象,只宣传收益不提示风险,且其投资项目多为受宏观调控影响较大的行业或产业项目,一旦企业资金链断裂,投资资金难以收回。特别是目前大量外省人员来川设立机构较多,投资项目多在异地,若经营失败,老板跑路,投资更难追讨。
专家分析,当前该类风险案件的发生,根本原因在于民间投融资机构尚无明确的外部监管机构,也没有相应的管理办法,因此其在人员素质、经营范围、风险控制、内部管理、对外宣传、经营模式等方面都存在大量问题。
记者了解到,今年6月,四川省政府专门印发《关于全面开展防范民间理财类公司风险工作的通知》,对各市州及相关职能部门进行明确分工,并提出整治要求。相关负责人表示,工商部门、公安司法机关、人民银行及银、证、保等金融监管部门,以及政府金融办等行业部门正各司其职,加强统筹协调和联合治理,预防该类风险案件蔓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