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网站13日发布的四部委《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生校服管理工作的意见》,今后校服生产和采购均将严格执行国家标准,学校要在深入论证和与家长委员会充分沟通的基础上确定是否选用校服,选用学校要建立家长、学生参与的校服选用组织。《意见》认为,校服要严格执行国家标准,严格依法进行校服企业登记注册,校服供应和验收应实行“明标识”制度,校服要具备齐全的成衣合格标识;鼓励实行双送检制度;学校要在深入论证和与家长委员会充分沟通的基础上确定是否选用校服;选用学校要建立家长、学生参与的校服选用组织;加强校服采购管理,加强采购公示,实行采购备案,同时依法严厉查处违规生产企业和销售商,建立校服生产企业“黑名单”制度;各地要逐步使更多学生能够穿着校服,提倡对家庭贫困学生等群体无偿提供校服。《意见》要求各地逐步健全校服式样推荐评议制度。可开展校服遴选,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引导专业设计人员或学生参与校服式样设计。
有专家也指出,此次意见提出“购买校服遵循自愿原则”,“立足生态环保探索校服回收利用机制”等措施,在贯彻实施中依然是难点,可行性仍待论证。
(新华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