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学院开展“法在心中”道德讲堂活动
12月21日下午,理学院在明理楼B203教室举行道德讲堂活动,法学院院长卫德佳为学院教师作了题为《法在心中》的主题报告。理学院全体教职工参加了报告会,会议由理学院党委书记刘廷平主持。
韦德佳从如何加强公民意识培育、树立牢固的法律意识,不断提高法治思维和依法办事能力以及日常生活中常见的法律问题等三个方面进行了详细深刻的讲解。
韦德佳讲到,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的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具有丰富的内涵,其中之一就是坚持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依法治国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和重要保障,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制社会一体建设。这就要求我们每一个公民必须具有较强的法律意识、树立牢固的法制观念。
韦德佳在解释公民意识时谈到,现代社会是公民社会,以保证公民权利为根本。在现代社会,社会的每一个成员都有自己独立的人格和不可侵犯的权利,公民意识的核心就是这种权利意识。因为不知道自己有什么权利,也就不知道尊重别人的权利,所以,在大学生中,侵害别人权利的事时有发生。简单地说,就是不知道“群己权限”。从某种意义上说,公民意识的培养是一种现代德育,而现代德育要培养的是建立在个人权利和义务基础上的公德,它是人的一些基本品德,譬如诚实、守信、爱心、责任感等。
韦德佳说,在现代社会中,每一个人都必须遵守国家法律,因为这些法律规范着我们生活的方方面面。而法治社会的形成必须从大学生、公务员法律意识、法治观念的培育开始。
最后,韦德佳就老师们比较关注的如为子女出资购买婚房所涉及的法律问题、参加国家考试作弊的法律风险、编造传播虚假信息和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所应承担的法律责任等问题作了详细解释。
刘廷平在讲话中指出,作为现代公民,作为大学教师,我们更要树立尊重法律、敬畏法律、宪法和法律至上的理念,要学会时时处处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思考、分析和解决问题。同时,要努力引导我们的学生知法、学法、懂法、用法,那样我们的社会秩序、校园秩序才会更加和谐稳定。(理学院供稿)
卫德佳院长在作报告
道德讲堂现场
来源:理学院 | 审 核:谢祥俊 | 编 辑: | 李阳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