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供给侧改革总体方案发布 拟取消限购
14.04.2016 17:43
本文来源: 物价局
文件提出,到2018年,珠海全市商品住房去库存周期基本控制在16个月以内,非商品住房去库存周期明显缩短。
文件提出,结合房地产市场供给侧实际,进一步合理调配全市土地资源,分类指导住房开发建设,力促全市房地产市场均衡发展,优化中心城区(香洲、吉大、拱北、新香洲、前山)和新城新区(横琴、南湾、唐家湾、西部地区)的土地资源开发强度和户型设计,停止对商品住房项目实施“90平方米以下套型住房占全部套型70%以上”的要求,以优化的户型配置引领全市住宅发展规划;为继续释放有效需求,在全市范围内,居民(含非户籍居民)购买144平方米以下的商品住房不再需要提供社保或纳税证明。
认真落实国家有关个人住房金融、税收等各项优惠政策。经广东市场利率定价自律机制确定的地区,居民家庭首次购买普通住房的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降低为20%。落实国家调整房地产交易环节契税、营业税优惠政策。积极推动外来务工人员、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缴存住房公积金,通过优化服务提高住房公积金使用效率。开展住房公积金缴存省内异地互认,推动城市间住房公积金调剂使用。研究开展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资产证券化业务和“公转商”、“商转公”试点。
(来源:中证网)
本文来源: 物价局
14.04.2016 17: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