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宾珙县:探索乡镇综合行政执法改革 推动基层法治建设
中新网四川新闻12月20日电 (吴平华)为深入贯彻落实两项改革“后半篇”文章工作部署要求,推动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宜宾珙县以乡镇综合行政执法改革为提升基层治理效能的重要抓手,聚焦乡镇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突出问题,强化改革思维,创新工作举措,着力构建权责统一、权威高效、适应发展的乡镇综合行政执法体系,推动基层法治建设更上新台阶。
强化组织领导、统一机构设置、配强执法队伍,在乡镇全面依法治理工作领导小组下设深化乡镇综合行政执法改革专项工作组,在乡镇综合执法和环境保护办公室统一加挂综合行政执法队牌子,负责辖区范围内的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统筹调度县级派驻、下沉执法力量参与乡镇综合行政执法。
结合珙县实际,取消行政权力事项6项,变更行政权力事项1项,新增行政权力事项1项,及时完成法定行政权力事项动态调整工作;按照“成熟一批,下放一批”“放得下、接得住”的原则,组织县级行权部门、各乡镇多次召开专题会议,对第一批未下放事项和第二批指导目录进行逐条讨论研究,省指导目录两批次累计181项,珙县涉及171项,动态调整后,珙县乡镇承接县级行政权力事项116-135项。
组织乡镇综合行政执法队及各行业板块业务骨干开展集中理论培训,由11个行权部门执法骨干组成讲师团,围绕各部门下放的执法事项开展日常检查项目、行政处罚取证要点及文书制作归档等内容,对13个乡镇90余名乡镇综合行政执法人员进行授课培训。同时,围绕“农林水”执法事项开展“以干代训”现场教学,并要求县上执法骨干下沉到乡镇开展指导培训,让乡镇执法人员严格执法程序,掌握自由裁量权标准,能依法独立开展行政执法工作。
制定《关于深化乡镇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的实施方案》,明确构建一个机制管统筹、一个机构管推进、一套清单管权责、一支队伍管执法、一张网格管治理的“五个一”乡镇综合行政执法体系的改革目标;印发《珙县乡镇行政权力运行实施方案(试行)》,明确行政权力运行乡镇主体责任;指导建立乡镇层面综合行政执法联席会议制度、执法责任制度和日常检查巡查制度,制定简易程序和普通程序行政处罚流程图,根据运行情况适时调整和增加运行制度,确保内部运行通畅。
以中心场镇巡场镇为试点,开展机构挂牌、队伍公示、制度上墙等办公场地规范化建设,规范内部运行流程,明确各环节审签责任人,细化风险点,形成可复制的规范化建设经验;由县级行权部门根据乡镇行政权力事项清单,结合各乡镇实际情况制定行政检查总目标任务数和重点权力事项单项任务数,倒逼各行业办公室主动开展行政执法,形成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指导、统筹、协调,各行业办公室共同推进综合行政执法的良好局面。(完)
来源:中新网四川 编辑:曹惠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