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宾珙县成功申报少数民族地区待遇县 可享受高考加分政策

17.01.2014  20:14

   四川在线宜宾频道消息(记者 马春莲 实习记者 张永龙) 近日10日,记者从宜宾珙县在政府研究室获悉,根据《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宣汉等7县享受少数民族地区待遇的通知》(川府函〔2014〕7号)精神,珙县成功申报为少数民族地区待遇县。

  据了解,2013年,珙县向宜宾市人民政府申请成为少数民族待遇县,经宜宾市人民政府同意并以《宜宾市人民政府关于批准珙县、筠连县、屏山县为少数民族地区待遇县的请示》(宜府〔2013〕114号)转报省人民政府。经省政府研究,同意从2014年起,珙县等七个县享受少数民族地区待遇。

  根据《四川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若干规定》(四川省人民政府令第205号)精神,少数民族待遇县可享受国家和省上的8项税种返还地方、相关费返还地方、省级财政转移支付、重大项目及资金方面、科教文卫及高考加分等系列优惠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