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元惠理基金:现金分红比例划线增强股票吸引力

04.12.2013  22:58

新华网消息 11月30日下午,中国证监会发布了《关于进一步推进新股发行体制改革意见》等四个重要制度性改革文件,这是在不久前结束的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后出台的资本市场改革最重要的系统性制度,拉开了我国资本市场新一轮改革的大幕,有利于我国证券市场长期的健康、有序、稳定的发展,切实保护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一、新股发行制度改革,有利于新股发行的合理定价,更好地保护中小投资者利益

新股发行制度的改革是核准制向注册制开始过渡的重大标志,证监会在淡化行政审批的同时,将强化市场监管的有效性,强化中介机构的职责,加大对业绩变脸公司的处罚力度,这必将对恶意炒新、财务造假等危害投资者的行为起到积极的遏制作用。而明确公募基金与社保基金在发行定价中的主导作用,给予专业机构投资者一定的定价权将有利于发行定价更加专业、合理。

新股发行制度改革必将有效遏制创业板市场的“三高”发行和“圈钱”行为,从而有利于创业板市场的健康成长并发挥积极的资源配置作用。创业板市场成立四年来,“三高”发行一直是困扰市场发展的一个顽疾。由于新股发行机制的不完善,导致创业板个股发行市盈率居高不下,严重损害了二级市场投资者的利益。在新股发行制度改革发布后的首个交易日,以往风光无限的创业板市场遭受了成立以来最为惨烈的单日跌幅就是最好的证明。

二、进一步规范重组借壳上市,有利于促进股票市场的理性投资

虽然《关于在借壳上市审核中严格执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标准的通知》只有两个方面的内容,但其目标非常明确:一是主板借壳上市标准等同于IPO标准,二是创业板不允许借壳上市。这意味着未来A股市场的壳资源将不再具有实际价值,炒作重组概念的垃圾股风险将陡增,从而可以在根本上减少内幕交易的动机,抑制市场投机行为,并真正形成有效的退市制度,炒作壳资源的重组游戏即将终结。禁止在创业板市场借壳上市,也将对目前创业板上市公司的市场炒作起到遏制作用,有利于股票市场的理性回归,从而可以真正地优化资本市场的资源配置,促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

三、优先股的推出,有利于促进上市公司优化资本结构,提升普通股的投资价值

优先股的推出为证券市场增加了一种新型的固定收益产品,进一步丰富了我国资本市场的证券品种,是对我国资本市场的一个有益补充,也为投资者提供了多元化的投资渠道。尤其是优先股的灵活设计,在为企业开辟新的融资渠道的同时,也达到了满足不同风险偏好投资者的投资需求的目的。优先股在境外市场已是非常成熟的证券品种,在我国现阶段的推出具有积极的现实意义。优先股的推出,为企业进一步优化资本结构提供了新的途径,有利于降低企业的综合融资成本,从而提升普通股的内在价值。同时,对优先股的交易形式和税收减免方面的积极安排,将提高对优先股的投资需求。在现实中,银行业是对优先股融资需求最为迫切的行业。由于银行受独特的资本监管约束,优先股融资被计入一级核心资本,这为我国银行业落实新的巴塞尔协议,增强抗风险能力具有重要意义。同时,银行业的市盈率水平普遍较低,优先股融资对保护普通股投资者利益最为有利。

四、现金分红的比例划线,有利于增强股票的吸引力

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首次明确了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的优先地位,支持上市公司在其股价低于每股净资产的情形下回购股份。按照指引的规定,上市公司董事会应当综合考虑所处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提出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设置了80%、40%、20%三档明确的比例要求。证监会将督促上市公司严格执行现金分红政策,规范现金分红行为,强化其现金分红承诺与执行的一致性。此外,证监会正在积极推动国资管理部门完善国有控股上市公司业绩考核体系,推动国有控股上市公司提高分红水平;推动社保基金等有持续稳定分红需求的长期投资者积极介入公司治理,促使上市公司不断增强回报意识。同时,证监会将会同财税部门进一步优化现金分红税收政策,为上市公司持续稳定分红创造条件。从金融理论和监管实践角度,合理的分红制度能够有效地增强资本市场投资功能和吸引力,强化上市公司的企业治理和经营运行,从而提升上市公司的长期投资价值。(金元惠理基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