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两项现代物流地方标准向社会征求意见

06.09.2015  10:50

本报讯 (记者 杨富) 昨日,记者从省政府口岸与物流办获悉,我省拟定了现代物流两项地方标准—《四川省现代物流试点示范市(州)建设与评定规范(征求意见稿)》《四川省现代物流试点示范企业建设及评定规范(征求意见稿)》,现面向社会广泛征求意见。这两项地方标准征求意见稿已印发并在四川省物流公共信息平台网公布,各相关单位及专家若有修改完善意见,需于9月14日前向省政府口岸与物流办书面反馈。

根据我省《现代物流试点示范市(州)建设与评定规范(征求意见)稿》,该标准规定了我省现代物流试点示范市(州)建设与评定的基本要求、基础条件、市场培育、物流信息化水平、标准化水平、新技术设备运用以及物流一体化水平的评定要求,适用于四川省现代物流示范试点市(州)建设与评定。其中,基础条件项包括区位优势、物流基础、物流结构指标、物流发展水平指标等。

另外,我省《现代物流试点示范企业建设及评定规范(征求意见稿)》规定,物流和制造商贸企业皆可作为我省现代物流示范试点建设与评定主体,物流企业侧重评价企业自身的现代物流水平,而制造商贸企业侧重评价其物流业务剥离情况与委托第三方物流企业运作情况。按照GB/T 19680-2005的要求,物流企业可划分为运输企业、仓储企业或综合物流企业;对于其他物流企业可根据其提供的核心服务来予以划分,主要分为快递企业、配送企业、冷链企业或咨询代理企业,企业根据其性质参加建设与评定。其评定要求包括,试点示范企业年综合物流或运输物流企业年主营业务收入应大于5亿元;企业年均利润率应高于同地区同行企业平均值;示范试点建设期间,企业主营业务收入年平均增长率应大于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