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山县2014年财政现代农业生产发展(水稻)项目施工队伍竞选报名公告

12.12.2014  17:16

根据川办发〔2010〕53号、南财农[2014]50号文件和县第十六届人民政府第四十六次常务会议有关精神,现将营山县2014年财政现代农业生产发展(水稻)项目施工队伍竞选报名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营山县2014年财政现代农业生产发展(水稻)项目

项目业主:骆市镇绣花村、建通村、洞庭村、东升镇望龙村 4个项目村村民委员会

建设地点:骆市镇绣花村、建通村、洞庭村、东升镇望龙村4个村的规划区域。

建设内容及投资构成:建设现代农业水稻高产高效示范基地7000亩,基础设施工程建设的具体内容为:田型调整1288.85亩;建设田间排管渠系23.41公里,渠系配套建筑物823处;整治山平塘5座;建设田间生产路14.85公里,建设道路附属设施153处。项目财政资金评审总价为1148.13万元(各项目村具体建设任务及投资情况详见附表)。

建设时间:工期不超过3个月。拟于2014年12月下旬开工建设,2015年3月底完工。

二、报名资格条件

(一)具有独立的企业法人资格。

(二)资质要求:企业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项目经理(建造师)资格:水利水电工程级别贰级及以上,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三)其他要求

1.近三年(2011年12月1日以来)有1个及以上类似项目施工业绩(指财政现代农业生产发展项目〈基础设施〉、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巩固退耕还林成果基本口粮田建设项目、小农水重点县、病险水库除险加固、中小河流治理项目),且与项目业主无纠纷、无重大质量问题、无安全生产事故、无不良记录。

2.一个公司只能报一次名,如总公司和分工司均参与报名,以总公司为准。

3.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4.同一个企业只能授权一个委托代理人参加报名。

5.向营山县财政现代农业生产发展项目领导小组办公室提交申请,自愿参加营山县2014年度财政现代农业生产发展(水稻)项目施工民选抽签的企业,须通过施工企业基本帐户提交竞选保证金20万元到下列账户:

单位名称: 营山县国库集中支付中心

账      号: 5100 1737 2360 5087 9623

开户银行: 建设银行营山县支行

备      注: 付营山县农牧业局2014年财政现代农业项目施工队伍经选保证金

三、报名方式及要求

符合以上条件的企业,企业法人或委托代理人于2014年12月12日15:00起至2014年12月 17 日下午18:00止(上班时间)持以下证明材料提交到营山县农牧业局土肥站办公室。

(一)企业报名申请、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二)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三)项目经理(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复印件、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

(四)业绩及质量证明材料:

1.依法招标的项目需提供由发改部门备案的中标通知书及施工合同(原件和复印件),同时提供竣工验收报告或质量监督报告(原件和复印件)。

2.未经招标的民办公助类项目,需提供施工合同(原件和复印件)及质量证明原件(由项目业主及项目主管部门出具的工程质量证明材料)。

(五)竞选保证金20万元的汇款凭证复印件。

备注:

(1)参加报名的企业,请将上述证明材料按以上顺序用A4

纸张装订成册(不得进行活页装订),同时,所有复印件须加盖企业或相关单位鲜章。

(2)所有原件和复印件的内容及印章必须真实合法,一旦查实弄虚作假,将取消资格,并按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3)同一个企业出现授权2个及以上委托代理人参加报名的,一律予以取缔。

(4)资料由被委托人现场密封后交土肥站保存并统一交专家组进行资格审查。

(5)报名企业请项目经理于2014年12月18日下午2:30分带上上述资料原件(除法人身份证不提供原件外),到营山县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进行资格审查。

四、其他事项说明

(一)资格审查。从省专家库南充片区的农业及水利专家中随机抽取7位专家组成专家组,依据报名资格条件逐一对申请报名的施工企业进行资格审查,必要时进行现场业绩考察。组织发改、审计、检察以及项目乡镇的党委书记、纪委书记全程监督。对通过资格审查的企业名单将在四川日报网、四川建设网和营山县政务中心电子显示屏上公示3天,接受社会监督。

(二)抽取方式。在抽取确定施工队伍的前3个工作日,项目村统一将通过四川日报网、四川建设网、营山县政务服务中心网站向社会公告。在抽选的当日,经资格审查合格的企业由拟任项目经理(建造师)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和本人身份证等原件资料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或指定地点进行现场确认、参与现场抽取。参与抽签的施工企业个数与项目村个数比例不低于3:1,如低于此比例不能进行抽签。整个现场抽取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或项目主管部门负责组织,采取四轮抽取方式确定施工队伍。一是现场报名参选的施工企业按照报名先后顺序随机抽取确定施工企业对应序号,此号作为中选的依据;二是项目村选派的5名群众代表进入抽选现场,随机抽取一人代表业主参与抽签或摇号;三是项目村抽中的业主代表抽签确定抽取施工单位的先后顺序;四是项目村的业主代表按抽取的顺序号在第一轮抽取的号签中随机抽取一个号签,并当场公布和展示号签,此号码对应的施工企业即为中选企业。凡是抽中的施工单位不再参与其它村的随机抽取。县发改局、审计局、检察院等相关监督单位派员会同项目乡镇主要领导1名、纪委书记共同进行现场监督。

(三)合同签订。中选企业应在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及相关监督部门和项目主管部门的主持下,于中选通知书发出后3个工作日内与项目业主签订合同。以财政评审金额下浮8%后的工程单价作为工程发包单价,结算总价以审计结论为准。合同签订前,施工企业须从单位基本账户转账缴纳合同金额10%的履约保证金和5%的民工工资保证金到指定帐户,3日内拒签合同或不缴纳保证金的取消中选资格,且从下一年度起连续3年不得从事我县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及相关项目建设。

(四)严格项目建设管理。实行项目经理压证施工,要求项目经理驻守施工现场,由项目业主单位负责考勤。在工程建设过程中,如果施工队伍不按照工程设计和关键工序进行施工作业,不落实质量安全措施、故意拖延合同工期、拖欠民工工资、违规转(分)包、项目经理出勤率不到80%、且拒不执行业主和项目主管部门的整改要求的,县项目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将配合项目业主将中止或解除施工合同。工程竣工验收后,县项目建设领导小组将组织相关单位对每个施工单位的施工进度、质量、形象、安全、群众反响等多个方面进行考评,分为优秀、良好、合格和不合格四个等次。综合考评结果将在有关媒体进行公示。凡是被解除合同或考评结果达不到良好及以上的企业将从下一年度起连续3年不得从事我县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及相关项目建设。

五、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营山县财政局:史国祥

联系电话:0817-8220756 13909077338

营山县农牧业局:赵忠

联系电话:0817-8080150 13990862825

附件:营山县2014年现代农业生产发展(水稻)项目分村建设任务表

本报名公告在四川日报网、四川建设网、营山县政务服务中心网站公告5天。

 

骆市镇绣花村村民委员会 骆市镇建通村村民委员会

骆市镇洞庭村村民委员会 东升镇望龙村村民委员会

2014年1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