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质量约束性指标首入五年规划
21.11.2016 20:10
本文来源: 住房与城乡建设厅
赵英民说,“十三五”期间生态环境保护的总体思路和目标追求是,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全力打好补齐生态环境短板的攻坚战和持久战,确保2020年生态环境质量总体改善。
《规划》提出约束性和预期性指标,其中约束性指标12项,包括地级及以上城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细颗粒物未达标地级及以上城市浓度、地表水质量达到或好于Ⅲ类水体比例、地表水质量劣Ⅴ类水体比例、森林覆盖率、森林蓄积量、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以及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总量。
“环境质量指标,第一次进入五年规划的约束性指标。” 赵英民说,2018年底《规划》进行中期评估,2020年底进行终期考核,考核结果向国务院报告,向社会公布,纳入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体系。
赵英民透露,就全国而言,重污染天气发生的频次、峰值都在明显下降,“大气污染治理是个复杂的系统工程,不可能一蹴而就。”“大气污染治理的方向是正确的,措施是有力的,成效也是显著的。我们要进一步坚定信心,坚定不移地继续抓好‘大气十条’各项措施的贯彻落实,只要持之以恒,环境质量就会一天比一天好起来。”
“水十条”实施一年,进展如何?赵英民表示,环保部和31个省(区、市)签订了水污染防治目标责任书,把“水十条”要求的质量改善任务逐一分解到了各省,也要求各省逐一分解到各个地市。今年1—9月份全国有监测数据的1922个监测断面中,1351个水质是Ⅲ类以上,占70.3%,同比增加4.0个百分点,“水十条”确定的今年年度目标总体上有望完成。
全国水环境目前呈现这样三个特点:地表水质总体上稳中趋好,但部分水体污染问题突出;良好水体保护形势严峻;主要污染因子出现分化,化学需氧量(COD)出现了下降,但氮磷此消彼长。
本文来源: 住房与城乡建设厅
21.11.2016 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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