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环境监管力争实现基层全覆盖 未来加强工企业污染治理

05.09.2014  13:47

人民网成都9月5日电 (邹红)今日,记者采访成都市环保局副局长张军了解到,为进一步延伸环保管理职能,成都市环保局已经制定了基层环保机构建设实施方案,将于今年年底前在全市315个乡镇范围内实现基层环保机构建设全覆盖。此外,在大气污染治理、机动车尾气污染检测等方面,市环保局也将出台相应措施,加强对易造成环境污染方面的治理以及环境污染重点领域的改革创新工作。

环境监管力争实现基层全覆盖 完善追责机制

人民网:张局长,您好!请问建成后的基层环保机构将有哪些方面的职责?同时,对基层环保工作将会起到什么作用?

张军:你好!基层机构设立后,主要职责将分为四部分:一是贯彻落实有关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方针政策,负责组织开展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工作;二是开展环境保护有关监督、检查、发现、上报工作,配合上级环保部门做好环境执法工作;三是采取有效措施,改进辖区环境质量;四是协助处置突发环境事件,保障环境安全。

而就作用而言,成都市环保局不仅能将环境监管能力下移,推动各区县在不增加机构和人员编制情况下,设立独立的乡镇(街道)环保机构,配备专职环保人员;还将实现基层环保机构、队伍全覆盖,在环境监管工作上做到市、区(县)、乡镇(街道)三级均“有机构管事,有人员办事”。

人民网:那么,对于破坏生态环境的单位或个人,都有哪些责任追究机制?

张军:目前,对于破坏生态环境的单位或个人,我们主要有以下几种常用的责任追究机制:一、对破坏生态环境的违法行为下达相应的行政命令。二、对破坏生态环境的违法行为进行公开公示。这一机制能够很好的对单位或个人的信用、信誉产生影响,使其在融资、贷款等方面受到限制和制约,从而认识到破坏生态环境的错误,并积极改正违法行为,形成良好的环保意识。三、对破坏生态环境的违法行为进行行政处罚。这一机制的内容主要是指处以罚款。四、对破坏生态环境的违法行为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罚。这一机制威慑力强,能够有力打击破坏生态环境的违法犯罪行为。

大气污染防治出新方案 未来将加强治理工企业污染

人民网:谈到环境,我们都知道,机动车尾气排放所带来的环境污染问题不可小觑。据悉,成都市今年8月1日开始采用简易工况法检测机动车尾气,这个方法和以前相比有什么不同?目前实施的效果怎么样?

张军:的确,机动车尾气排放是雾霾产生的重要因素之一。成都市环保局推出的“简易工况法”将被检车辆置于底盘测功机上,模拟道路行驶阻力,经怠速、加速、匀速和减速等各种测试工况,检测出机动车排放的污染物含量。

成都市24家检测机构的25个检测站点中参加工况法检测试运行的站点共10个,从8月1日至9月2日试运行期间来看,使用新系统共检测机动车6408辆,其中使用工况法共检测机动车6046 辆。与以前使用的双怠速法相比,简易工况法能够监测的指标更多,比如可以增加检测氮氧化物等指标;同时,由于新方法检测时的车辆状况更接近实际行驶时的状态,因此检测的准确性、科学性大为增加。10月1日之后,将全部按照简易工况法来开检。

人民网:随着人口增长、生产发展和生活水平的提高,市民对空气质量给予了很多关注,同时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今年上半年,成都市中心城区空气质量如何?与去年同期相比都有哪些变化?此外,今年成都市专门出台了《成都市大气污染防治行动方案(2014-2017年)》,根据这一方案,下一步将重点围绕哪些方面展开大气污染防治工作?

张军:成都市今年上半年环境空气质量较去年同期有明显改善。在今年1-7月,成都市中心城区空气质量达标天数105天,污染天数107天,达标率为49.5%;与去年同期相比,达标天数增加33天,达标率上升15.5个百分点,主要污染物SO2、NO2、PM10、PM2.5平均浓度分别下降36.4%、1.6%、16.0%和13.6%。

下一步重点工作中,成都市环保局将按照成都市政府出台的大气污染防治行动方案,在2014-2017年,将在工业企业污染治理、燃煤锅炉治理等方面有新的举措:在工业企业污染治理上,成都市环保局将加快重点行业脱硫脱硝和除尘改造工程建设,并纳入大气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考核;在燃煤锅炉治理上,绕城高速公路以内全部区域、郊区(市)县城市规划区范围内禁止新建燃煤锅炉,城市建成区内的燃煤锅炉到2017年底淘汰95%以上;在机动车污染治理上,逐步提高新车环保准入门槛,建立健全以工况法检测为核心的在用车环保检测/维修制度,鼓励使用新能源汽车,全市“黄标车”2016年底前全部淘汰完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