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首个环境保护法庭成立 集中审理环境污染案

12.06.2014  18:28

中新网柳州6月12日电 (朱柳融)广西首个环境保护法庭6月12日在柳州市鱼峰区法院正式揭牌成立。今后柳州市内涉及环保方面的案件,将集中在此法庭审理。

在环保法庭设立之前,柳州市环保类案件没有专门的法庭来受理,而是分散在法院的各个业务庭。柳州市鱼峰区人民法院环境保护法庭成立后,柳州市内环境污染类、生态破坏类、涉及林木土地矿产等自然资源的案件和环境公益诉讼案件,将集中在此法庭审理。案件审理将实行刑事、民事、行政“三审合一”的集中审判方式。

此外,该法庭将建立资源环境案件的恢复性司法机制,即根据案件情况,以判令侵权人消除污染、恢复原状的方式,代替单纯的物质损害赔偿。该法庭还要求办案法官不定期到污染现场回访,对不予以履行或敷衍履行案件判决的讲进行强制执行。

该法庭庭长王擎晴介绍,2012年广西龙江河镉污染案件的审结,彰显了人民法院依法惩治污染环境犯罪的决心。作为西南工业重镇的柳州,工业化水平将继续快速发展,污染防治任务将更加艰巨,环境污日趋复杂。为此成立集中化审理、专业化审判的环境保护法庭,是适应日益严峻的环境保护形势的必然要求。

据悉,2007年9月,中国首个环境保护法庭在贵州省贵阳市成立,后更名生态法庭。截至2013年底,中国成立了180多个环境保护法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