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安市环境保护局进口产品专家组论证意见公示

09.01.2014  19:38

进口产品专家组论证意见公示

2014年  1 月  8 日

采购人(盖章)

广安市环境保护局

政府

采购

进口

产品

论证

专家

名单

姓  名

工作单位

职称

专业

张自全

南充市环境监测中心站

高级工程师

环境监测

余世东

南充市环境监测中心站

高级工程师

环境监测

张凯

遂宁市环境监测中心站

高级工程师

环境监测

唐红军

遂宁市环境监测中心站

高级工程师

环境监测

王旗

四川鑫泰律师事务所

执业律师

法律

专家

组论

证意

    进口的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系统的SO2、NO2、CO、O3分析仪的响应速度更快,检出限更低;PM10分析仪、PM2.5分析仪、零气发生器、动态校准仪稳定性更高;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系统故障率较低。建议采购进口产品。

    采购产品不属于《中国禁止进口、限制进口技术目录》中禁止或限制产品。

拟采购清单

序号

产品名称

数量

1

二氧化硫分析仪

5

2

氮氧化物分析仪

5

3

一氧化碳分析仪

5

4

臭氧分析仪

5

5

PM 10 分析仪

5

6

PM 2.5 分析仪

5

7

零气发生器

5

8

动态校准仪

5

相关单位和个人对专家组论证意见有异议的,可以自本公示发出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2014年1月9日-2014年1月14日),填写《进口产品公示反馈意见》,并分别报送采购人和审核财政部门。

采    购    人      联系人:李鹏            电话:18982696369       

审核财政部门      联系人:王先生                    电话:0826-2342519

审核

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