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安市环境保护局进口产品专家组论证意见公示
进口产品专家组论证意见公示
2014年 1 月 8 日
采购人(盖章) | 广安市环境保护局 | ||||||||
政府 采购 进口 产品 论证 专家 名单 | 姓 名 | 工作单位 | 职称 | 专业 | |||||
张自全 | 南充市环境监测中心站 | 高级工程师 | 环境监测 | ||||||
余世东 | 南充市环境监测中心站 | 高级工程师 | 环境监测 | ||||||
张凯 | 遂宁市环境监测中心站 | 高级工程师 | 环境监测 | ||||||
唐红军 | 遂宁市环境监测中心站 | 高级工程师 | 环境监测 | ||||||
王旗 | 四川鑫泰律师事务所 | 执业律师 | 法律 | ||||||
专家 组论 证意 见 | 进口的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系统的SO2、NO2、CO、O3分析仪的响应速度更快,检出限更低;PM10分析仪、PM2.5分析仪、零气发生器、动态校准仪稳定性更高;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系统故障率较低。建议采购进口产品。 采购产品不属于《中国禁止进口、限制进口技术目录》中禁止或限制产品。 | ||||||||
拟采购清单 | 序号 | 产品名称 | 数量 | ||||||
1 | 二氧化硫分析仪 | 5 | |||||||
2 | 氮氧化物分析仪 | 5 | |||||||
3 | 一氧化碳分析仪 | 5 | |||||||
4 | 臭氧分析仪 | 5 | |||||||
5 | PM 10 分析仪 | 5 | |||||||
6 | PM 2.5 分析仪 | 5 | |||||||
7 | 零气发生器 | 5 | |||||||
8 | 动态校准仪 | 5 | |||||||
其 他 事 项 | 相关单位和个人对专家组论证意见有异议的,可以自本公示发出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2014年1月9日-2014年1月14日),填写《进口产品公示反馈意见》,并分别报送采购人和审核财政部门。 采 购 人 联系人:李鹏 电话:18982696369 审核财政部门 联系人:王先生 电话:0826-2342519 | ||||||||
审核 意见 | 初 审 |
| 复 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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