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部门带头造假是公信力之“霾”

26.10.2016  15:07

  给采样器戴“口罩”式的环境监测造假,是在监测末梢制造“污染”,它能过滤掉PM2.5,却无法滤掉公信力之霾。

  空气采样器本是实时监测空气质量的,作为国家直管的长安区监测站,不经允许任何人不得入内。但据华商报报道,西安市环保局长安分局主要官员出于自身政绩考量,偷配钥匙并记住密码,用棉纱堵塞采样器,致使数据异常,引起中国环境监测总站注意。警方立案调查后,目前涉案人员已羁押在看守所。

  环境监测数据造假,已屡见不鲜,之前被曝光的多为一些企业。但其实,环境监测数据造假,作为环保部门本身,问题不比企业少。

  尤其是近几年,环境治污受到空前关注,空气质量排名靠后的,地方官员会被通报、约谈,环境质量是否达标直接与官员乌纱帽挂钩。所以尽管国家在防范环境监测数据造假方面设立了多项关卡——如数据“一点多发”和比对、远程监控、交叉检查,但在政绩压力层层向下传递的机制中,一些官员照样会产生造假冲动。西安市长安区此次的监测造假丑闻,诱因也在于此。

  在去年4月“全国环境监测现场工作会”上,时任环保部副部长吴晓青曾表示,在一些地方,监测站编造、篡改监测数据的情况时有发生,严重损害了政府和环保部门的公信力,对监测系统也造成非常大的伤害。吴晓青说的“一些地方”,具体是哪些地方,又有哪些官员参与造假,公众不得而知。对这类造假,内部处理、只见批评不见点名,似乎是之前的惯例。

  但现在,西安的监测造假事件打破了此惯例,这无疑是个积极信号。给采样器戴“口罩”式的环境监测造假,本质上是在监测末梢制造“污染”,它能过滤掉监测点的PM2.5,却无法滤掉欺上瞒下的公信力之霾。对其处理,就要一视同仁,不该区分企业和环保部门。

  事实上,相较于企业违法造假,有些环保部门的造假行为要恶劣得多。一方面,环保部门作为执法者,应是守法表率,如今竟带头造假,这给企业做了极坏示范;另一方面,环保部门数据造假,掩盖污染,是对公众权利的损害。一个环境监测站的造假,就像水源被污染,其影响或许比一百家污染企业造假更坏。

  去年1月1日新《环保法》规定,监测机构应对监测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对篡改、伪造或者指使篡改、伪造监测数据的要予以惩处,追究法律责任。此后,环保部还专门出台了《环境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行为判定及处理办法》。

  监测数据的质量问题既然已上升到法律层面,相关的执法就要跟上。对于监测造假行为,要拿出零容忍的态度,无论涉及部门层级有多高,牵涉层面有多广,都应当一查到底,彻底摒弃内部处理思维,让造假利益链条现形,让违法者承担高昂的成本。

  具体到西安的造假事件,尽管多名官员被警方带走调查,但这些官员均属于环保部门。整起造假事件是否只是环保部门官员自导自演,有无更高级别官员涉案?根据媒体报道,由于治污减霾排名落后,2016年9月,长安区曾召开专题会研究治污减霾工作,会议中提到“要以此次考核落后作为深刻教训……补齐短板,奋起直追”。这说明,长安区的环保考核压力非常之大,这样的考核压力如何传递到基层环保官员身上,最终演变为一场造假闹剧,值得深究。(社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