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部:环境标准将更严企业重视环保是唯一出路
新《环境保护法》实施后,环境违法行为将受到严厉打击。受新任环境保护部部长陈吉宁委托,3月2日下午,环保部副部长潘岳召开新闻通报会。潘岳对记者表示,新《环保法》自今年1月1日正式实施以来,目前最突出的问题是执法弱,大量环保法律法规得不到遵循。
潘岳对记者说,目前社会上甚至地方环保部门对于新《环保法》存在诸多认识误区。他说,不少人认为新法过于严格,实践中违法者众多,“法不责众”,致使新法难以真正落实到位。有企业反映被市场和环保的双重压力压得喘不过气,政府的环境执法能否宽松一点?
“这种认识显然是错误的。”潘岳说,违法普遍,不仅反映企业守法意识薄弱,同时也说明以往环境执法不够严格。新《环保法》基于我国环境问题严重的现实,提出了一系列严格措施,这是完全必要的,体现了党中央对环保的高度重视,必须严格执行。
潘后表示,“今后环境标准还将不断变严,这是大势所趋。对企业来说,下决心重视环保是唯一出路。”
本报记者近期在基层采访时也了解到,新《环保法》实施后,在严惩违法企业的同时,也给环保部门设置了追责机制。“查来查去,结果遭处罚的是环保系统自己人”,“环保成了高危行业”一位基层环保工作人员对记者说。
对此,潘岳表示,“部分环保执法人员有畏难心理,不愿意认真贯彻实施新法,这种心理是错误的。”他说,首鼠两端必然导致疏于职守、失职问责。
环保部调查发现,“两高”环境犯罪司法解释出台至今,仍有八九个省区没有查处一起环境犯罪案件,而这些地方实际上都存在着比较严重的环境违法现象。
潘岳表示,各地环保部门必须依法履行监管职责,严格遵守法定权限,完整履行规定程序,恪尽职守,这样才能免于问责,才能对人民群众问心无愧。
对于一些人认为新法虽然规定了按日计罚等处罚措施,但钱罚得少,并没有从根本上解决“违法成本低”的问题,潘岳回应说,解决违法成本低的问题,不能仅仅依靠罚款。通过严格执法,促使企业不敢偷排、漏排以及超标排放,并保持持续稳定的达标排放,才是解决违法成本低的根本。
环保部2日公布的不完全统计数据显示,新法生效两个月左右时间里,全国实施按日计罚案共15件,个案最高罚款数额为190万元,罚款数额达723万元;实施查封、扣押案共136件;实施限产、停产案共122件;移送行政拘留共107起。
与此同时,公检法也介入新《环保法》实施,环保行政执法得到司法机关有力支持。最高法院在全国18个省设立了382个环保法庭、合议庭或巡回法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