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部拟面向社会购买环保服务
避免环保资金被雁过拔毛、跑冒滴漏
《经济参考报》记者日前从环保部权威人士处获悉,为了防止相关部门和企业“雁过拔毛”,蚕食相关环保资金,目前环保部拟出台《政府采购环境服务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征求意见工作已经基本完成并报送,预计6月出台。
记者了解到,纳入到指导意见中的政府采购的环境公共服务,将包括城乡生活废水、垃圾收集、转运、处理的单项或者一体化服务,城乡区域河道水域、公园湖泊水质养护、城乡植树种草,国家公园、自然保护区等环保、城乡公用土地的环境修复服务。《意见》规定,政府购买环境服务将一律通过公开招投标的方式获得。上述人士告诉记者,目前由地方政府“买单”大力建设的环境污染监测系统也将纳入到改革领域,将由专业的机构建设和运行,政府资金将转向按照效果来支付费用。
“实际上这是对地方政府环保投入方式进行了重新规划和设定,从以前的进行基础设施投入的‘过程买单’,转向按照‘效果’来付费。除了更加合理的使用财政资金外,同时也可以吸引更多的社会资本,放大财政环保投入资金的作用。”上述权威人士对记者表示,此前环保部已经进行过多次调研,并且在北京、山东、河北等地进行了试点,除了尝试新的合作模式,吸引社会资本投入外,一些地方政府也开始出售和剥离一部分环境服务类企业和资产。他向记者举例说,过去地方政府要投入大量财政建设城市污水处理厂,包括污水处理厂的人员、运行的费用,以后的模式是,由社会资金筹建污水处理厂,企业成为政府的服务商,政府根据服务的效果来付费。
《关于2013年中央和地方预算执行情况与2014年中央和地方预算草案的报告》显示,2014年中央预算主要支出项目安排上,节能环保支出为2109.09亿元,增长7.1%。不仅如此,环保治理已经成为地方政府的主要工作,不少省份和地区拟向环保领域投入巨资。今年年初,北京市市长王安顺曾表示,北京将投入7600亿元治理PM2.5,并称如果在2017年能够实现天蓝、水清、地绿的话,这个投入也值得。而上海市市长杨雄在做政府工作报告时指出,2014年,上海的环保投入将保持在全市生产总值的3%左右。
一方面,环保资金巨额投入,另一方面,资金的使用却频频出现黑洞。其中,需要巨额资金投入的环保基础建设已经成为审计问题频发的“重灾区”。
审计署对9个省市2010年度城镇污水垃圾处理专项资金审计中发现,13个单位将污水垃圾处理资金用于出借、股权投资和其他基础设施建设等支出,涉及污水垃圾处理项目建设财政资金3308万元、污水处理项目建设贷款10.03亿元,占9个省市专项投入的6.14%。
此外,有些项目未达预期目标,造成严重的资产闲置、损失浪费现象。据审计署发布的《10个省1139个节能减排项目审计结果》显示,部分已完工节能减排项目达不到预期的节能减排效果,涉及专项资金15.87亿元。《关于环保领域34个利用国外贷款项目绩效情况的审计结果》显示,13个项目存在资产闲置或损失浪费现象,金额共计4.3亿元。
北京大学中国公共财政研究中心主任林双林接受《经济参考报》记者采访时称:“政府如果什么都管,难免导致财政资金使用效率低下。社会上有很多专业化的公司愿意提供服务,政府通过公开招投标购买环境服务,有利于提高效率、提高服务水平。但需要注意的是,购买的时候要公开招标,确保竞争公平公正,防止出现腐败、权力寻租等问题。”
事实上,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就已经明确指出,要建立法治政府和服务型政府,政府要购买公共服务产品,为社会提供优良的公共服务。财政部国库司近期发布《关于推进和完善服务项目政府采购有关问题的通知》,明确了政府向社会采购服务项目的具体分类。环境服务位列其中的第三类,即政府向公众提供的公共服务类别。
林双林介绍道,现在包括美国在内的西方国家政府购买服务体系已经非常健全。“政府让社会上的私人公司提供服务,同时也请一些私人公司监督,确保服务的质量。政府购买服务是改革的一个方向,主要是为了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率,花一样的钱,把事情办得更好,或者办更多的事。”林双林称。
此外,《经济参考报》记者还了解到,即将出台的指导意见中,除了包括可以购买环境服务的内容,还有引导产业的相关政策。比如,环境服务的投融资、环境服务收费、消除条块分割、打破行业壁垒、税收、建立企业提供环境服务的考核机制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