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部副部长:将制定中国特色清洁空气法

07.09.2015  12:21

  新华网北京9月7日电(记者崔静)如何让蓝天常在,让人民群众的期待变为现实?环保部副部长潘岳7日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环境质量的改善是检验环保工作的唯一标准,环保部门将进一步完善工作思路,改进环境质量考核方法,把大气污染治理水平提到新的高度。

  8月下旬,全国人大常委会刚刚审议通过了新修订的大气污染防治法。针对新大气法修订过程中一些专家学者关于在中国制定“清洁空气法”的讨论,潘岳认为,从长远的角度看,制定中国特色的“清洁空气法”是未来的发展方向。“但饭要一口一口吃,路要一步一步走。在现阶段立法还要考虑实际需要和现实可操作性,不能过于理想化。”他说。

  潘岳表示,新大气法抓住了大气环境质量改善这个主线,为推动大气污染物全防全控奠定了坚实的法律基础。法律立法宗旨明确、制度主线清晰、监管措施严密、处罚违法有力,有诸多创新,体现了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新要求,顺应了公众对改善环境质量的新期待,明确了新时期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重点,是一部符合当前环保实际需要的法律。

  谈到具体改进大气环境质量的措施,潘岳说,一是既要抓重点污染物,也要抓其他污染物。影响大气质量的因素很多,改善大气质量要全防全控。要从质量改善的需要倒推环保工作重点,而不局限于部分行业和企业的一两个指标。二是既要抓区域总量减排,更要抓点源排放达标。目前企业排放超标相当普遍,强化企业排放必须达标是基本要求,假如企业排放达标而区域环境质量仍然超标,那就应当实行总量控制。三是既要抓固定源,也要抓非固定源。除了控制工业企业等固定源外,对于机动车船等流动源和农业面源也要严格控制其污染物减排。

编辑:SN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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