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秘四川环保警察:两人的处室牵头全省治污大案

26.01.2015  17:38

2014年11月11日,省公安厅治安总队食品药品和环境污染侦查处在成都市新都区龙桥镇一处民房查获大量假酒。

  “希望2015多点蓝天。”这是华西都市报一位读者,在本报“2015新闻日历定制”栏目中说出的心声。当然,关注环保的读者远远不止一人。在“2015新闻定制”的读者反馈中,“除霾”成为最热词汇之一。而这样的热话题,也将走进今年的全省两会。

  今天,政协四川省第十一届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开启大幕,环境与食品安全依然是政协委员们关注的焦点。

  如何才能让污染环境、生产违法食品的不法行为及时得到制止;让污染环境、制造有毒有害食品的不法分子得到法律制裁?

  围绕这个话题,今天,华西都市报关注了两个“特殊”的人。他们的工作与政协委员们所反映的问题息息相关,他们的成功与否,将关系着全川8000多万人环境与食品安全。他们就是省公安厅治安总队食品药品和环境污染侦查处的王强(化名)与刘军(化名),被老百姓习惯称为“环保警察”。

   从治安民警转型“环保警察

  2014年2月的一天,干了十多年刑侦工作的民警王强突然接到了上级指令,他被抽调到四川省公安厅治安总队食品药品和环境污染侦查处工作。当他报到时,才发现这个新成立处室,除了他以外,就只有一位高个子戴眼镜的民警刘军,而刘军原本是一名治安民警。

  新处室的成立,是因为2013年四川省制定依法治省纲要,提出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的工作机制,加大食品药品、环境保护等领域执法力度和移送涉嫌犯罪案件力度。2014年初,省公安厅治安总队食品药品和环境污染侦查处正式成立,他们都是经过上级层层筛选出来的组成人员,共同的特点是:来自办案一线,有着十年以上办案经验,正当壮年吃得苦。

  记者见到王强时,他正呆在一间10平方米不到的房间,办公桌上堆放着各类环境案件的文件材料,书柜里,《环保法》和《刑法》的书典摆放在了显眼的位置。王强一边整理着下周的办案材料,一边说,“在这个处室,就没有闲下来的时候。2014年全年365天里几乎三分之二的时间都在外面,剩下的时间都在处理案件的案头工作。

   他们身肩着责任

  心细如发 200平方米空地寻蛛丝马迹

  这个处室,成立得较为低调。一年来,究竟做了些什么,并不被大众所知晓。然而1月中旬,四川省破获的一起全省近年来最大的一起环境污染事故,让王强与刘军走进了公众视野。环境食品警察这个名称也渐渐热了起来。

  环境食品警察,全省仅两个人。在过去的一年里,这个只有两个人的处室,承担起了处置四川公安及相关行政部门查办食品药品及环境污染案件行政衔接的重任。虽然,只有两人,但他们能够组织全省警力,整合质检、工商、环保等多个相关单位的力量,集中查办案件,专门打击全省环境污染和食品药品假冒伪劣行为。在必要情况下这个处室可以不受地方干预,直接办案。

  2014年夏天,省公安厅治安总队食品药品和环境污染侦查处接到了河流遭遇严重污染的重大警情。他们当即联合当地警方组成专案组,展开调查。同刑侦案件不同,环境污染的现场往往是“第二现场”,民警沿着河流向上游寻找,终于在一处200平方米的空地上找到了倾倒废料的第一现场。接下来的情节便和破凶案一样,在蛛丝马迹中找寻线索,被碾平的地面,摩擦痕迹,诸多线索将破案方向指向了一种东西——铁桶,而装载铁桶的工具只有货车。于是,民警调取了近三个月来,相关地点附近路段的50个天网和社会监控,从上万辆货车中挑选。一个星期后,匹配的货车终于出现。经过三个月的不懈努力,案件得以彻底侦破。

  王强说,一直以来,食品药品和环境污染问题的查办是一个较为困难的过程,“拿环境污染来说,环保部门先期介入,但很多环境案件都是取证难,很多案件因证据不足构不成犯罪,环保部门只能通过文书告知,处罚整改等这类行政措施进行处罚,能移交到公安机关手上的刑事案件很少。而行政处罚缺乏力度,罚不责众,让大量的违法人员和企业有恃无恐。

  作为公安系统查办环境案件的牵头单位,“环境警察”可以组织全省警力集中办案。王强说,在查办案件中,如果遇到突发或者场面失控的情形下,环境警察还可申请特警参与其中。

  乔装取证 他们今天是民工 明天是老板

  “环境食品案件的关键是取证,但发生犯罪的地点往往比较隐蔽,甚至有严格的把守。”王强说,为了拿到证据,他和同事常常需要乔装取证。他自己算了算,这一年下来,他扮演过老板、农民、推销员等七八个角色。为了扮演好这些角色,他和同事随身携带一些乔装的道具:发套、西装、草帽、豪车钥匙……

  而在环境案件中,很多不法分子本身就是具有专业知识的技术人员和企业家,警惕性和反侦查意识很强,只要一不留神,偃旗息鼓,追踪数月的线索就会转瞬即逝。王强还记得,有一次抓到一个假酒企业的证据,他装扮成村民,挑着菜清晨上山,接近厂区取证。

  长期与之打交道的民警早已练就出了“强大的内心”,一天没结果,等到第二天,一个月没结果,等到两个月,不等到目标绝不罢休。“功夫不负有心人,每当大家的信心都快磨没时,重要的线索就来了。”王强笑称。

  在去年办一起环境污染大案时,他和同事刘军在现场一待就是十多天,每天只睡得了三个小时。而在破获这起环境污染案中,为了找到匹配的货车,王强和刘军组织了十多名民警,一帧一帧地查看了两个天网监控,足足耗了一个星期,排查大货车上万辆,眼药水都用了好几瓶,终于找到了涉事车辆。

  “此道不孤,也许过了春节就将有更多的人加入这个行业。”让王强与刘军略感欣慰的是,下一步,这个处室将增加到6名成员,从全省的多个警种抽调办案专家。

   他们被赋予权力

  提前介入 不受“干预”第一时间取证污染现场

  “环境警察最大的优势,就是往往要依靠专门部门和技术的支持。”王强说,“环境警察”的天生优势在于具备了“提前介入权”,警察可以同环保部门一起搜集证据,从而第一时间立案调查。在接到环境污染投诉后,他们会第一时间联系环保部门一同到场,并对污染现场取证。

  与单一的刑事案件不同,环境案件覆盖面广,离不开众多部门的配合,比如在具体案件中,环保部门需要为取证和污染物鉴定提供技术和数据支撑,其他单位还需要提供与案件相关的人员信息。在案件调查的整个阶段,相关技术部门均会参与其中,提供全方位的技术支持。

  “有了环境警察,就像吸铁石一样,将各个部门整合成一个整体,协同作战。”王强说,公安机关加强了同环保部门的行刑衔接,今后,大量违法案件将由环保部门移交公安机关,更多的违法人员不仅会受到行政处罚,更有可能处以行政拘留,震慑力度不言而喻。在必要情况下,环境警察有权直接参与查办,不受个别企业和地方政府的左右。

   四川环保警察成立背景

  2011年

  修改完善“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罪

  刑法修正案(八)对刑法规定的“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罪”作出修改完善,扩大污染物范围,简化入罪要件

  2013年

  明确“严重污染环境”入刑标准

  6月,最高法、最高检联合发布《关于办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明确了14种“严重污染环境”的入刑标准,对污染环境罪与非罪界限、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等问题作出明确规定。

  2013年

  要求环保和公安部门衔接配合打击环境污染犯罪

  12月,环保部、公安部联合发布《关于加强环境保护与公安部门执法衔接配合工作的意见》,要求各级环保部门和公安部门加强在环境保护工作中的衔接配合,发挥部门联动优势,形成打击环境污染犯罪的强劲合力。《意见》规定了环保和公安部门的职责、衔接配合的工作机制和保障措施,明确了环保和公安部门的职责。

  2014年

  设立食品药品和环境侦查处

  四川省委省政府批准,在省公安厅治安总队设立食品药品和环境侦查处,专门负责打击污染环境和食品药品犯罪。

  2015年

  明确行政主管部门向公安机关移送案件的具体要求

  1月1日起,被称为史上最严的新环保法开始实施,由公安部与环保部等部门共同制定的《行政主管部门移送适用行政拘留环境违法案件暂行办法》与新环保法同步实施,明确了向公安机关移送案件的具体要求。

  对话环保警察

  将罪犯绳之以法

  累也值得

  华西都市报:环境食品警察最大的阻力是什么?

  王强:这一年来,仅从业务上来讲的话,环境案件和其他刑事案件都是触类旁通的。但事实上,环境案件容易涉及一些地方的大型企业,这些企业在当地有较为深厚的根基,容易给案件的侦破带来较大难度。

  华西都市报:肯定得罪了不少人吧?王强:这是肯定的,干警察哪有不得罪人的,以前帮死者家属找杀人凶手,帮被骗的人找到骗子,现在我是帮助大家恢复好的居住环境。想到这些,心里就坦荡了。

  华西都市报:这一年最大的感受是什么?

  王强:累,每天有弄不完的案子,但每次看到能将那些犯罪的人都绳之以法,加上国家越来越重视环境问题,累也值得了。

   两个人的两会期待

  让环境犯罪的空间 越来越小

  对于此次省“两会”,王强和刘华充满期待。他们说,2015年又将是依法治省进一步向前推动的关键年,随着新《环保法》的实施,相信我国对环境和食品药品违法犯罪的打击将会越来越严,给违法犯罪分子的空间将会空前压缩。他们希望这一年,我省将推出新《环保法》的实施细则,进一步明确公安机关和各部门的职责,使行刑衔接更加通畅。同时,加强对环境和食品药品安全的法制培训,使企业的经营更加规范。

  两人表示,新的一年,他们将继续站好这个岗位,做环保部门和食品药品部门的坚强后盾,严打环境违法和食品药品违法犯罪。也期待能够通过本报将他们的声音传递给两会代表委员,共同关注我们的环境和食品药品安全。

  两个人促成行刑

      衔接/ 为行政部门的执法 扫清障碍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副教授李奋飞认为,近年来,我国越发重视伪劣食品药品和环境污染等民生领域的问题,先后出台法律法规加强打击,而公安机关和相关部门的行刑衔接成为彻底解决这一问题的关键。行刑衔接的目的在于防止以罚代刑、有罪不究、降格处理等现象的发生,但是一直以来,在实际处理环境和食品药品案件中,环保、质检等相关行政部门往往面临重重障碍,工厂大门进不去,工作人员不配合调查,甚至出现暴力抗法。面对诸多环境和食品药品违法案件,行政部门只能通过吊销执照、发送整改通知等进行相关行政处罚。加之取证力度不足,导致个别案件没法进入刑事司法领域,在某种程度上来说是纵容了这类违法犯罪。

  目前,包括四川公安在内,全国有5个省级公安都成立专门的环境案件办理处室。这样的处室在案件的取证、调查以及最后的认定、抓捕中都能有效地加大执法力度。过去行政部门面临的执法障碍,通过这些处室为桥梁,实现了行刑衔接,让环境和食品案件更有效地纳入法治轨道。

  同时,以这些专门处室牵头,公安机关就能够提前介入取证,有效促动相关单位提供专业的技术支撑,保证案件的准确定性,缩短办案时间、减少重复劳动、对环境和食品药品违法犯罪形成高压态势。

  华西都市报记者李天宇摄影吴小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