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十三五环保规划出炉:年底基本淘汰黄标车
●到2020年,成都平原、川南、川东北经济区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数显著下降
●加强重污染天气应对,完善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气的区域联合预警机制
●到2020年,全省60%行政村生活污水得到处理,90%行政村生活垃圾得到有效处置
●到2020年,成都市建成区公共交通占机动车出行比例达到60%
四川在线消息(记者 殷鹏) 日前,省政府印发《四川省“十三五”环境保护规划》。《规划》明确我省到2020年,生态环境质量明显改善,绿色发展方式基本形成,突出环境污染问题基本解决,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明显减少,环境风险得到有效控制,生态系统服务功能显著增强,生态文明建设水平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相适应,美丽四川建设取得新成效。
地级及以上城市二氧化硫浓度全部达标
打好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开展大气环境质量形势分析,定期考核并公布大气环境质量信息,实行空气环境质量改善财政激励机制。加快调整不合理的历史布局,城区工业项目“只出不进”,污染物排放量“只减不增”。深化区域大气污染联防联控,以成都平原、川南、川东北经济区为重点,持续开展大气污染防治攻坚。
加强重污染天气应对,完善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气的区域联合预警机制,提升大气环境质量预测预报能力,提高预报准确性,及时发布空气质量预报信息。地级及以上城市及时修编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开展重污染天气成因分析和污染物来源解析,强化监管和督察,对应对不及时、措施不力的地方政府,视情况予以约谈、通报、挂牌督办。
到2020年,实现地级及以上城市二氧化硫、一氧化碳浓度全部达标,细颗粒物、可吸入颗粒物浓度明显下降, 二氧化氮浓度继续下降,臭氧浓度保持稳定、力争改善。攀西经济区、川西北生态经济区空气质量保持优良,成都平原、川南、川东北经济区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数显著下降。
城乡集中饮用水源地 达标率不低于90%
打好水污染防治歼灭战。建立流域、水生态控制区、水环境控制单元三级分区体系。从严控制污染物排放量,完善跨界断面水质超标资金扣缴补偿机制,建立重点流域水环境质量考核激励机制。全面推行河长制,构建责任明确、协调有序、监管严格、保护有力的河湖管理保护机制。到2020年,全省33个国控、省控断面水质需要大幅改善,全省城乡集中式饮用水源地达标率不低于90% ,城镇饮用水水源规范化建设比例达到60%,市(州)政府所在地城市建成区全部消除黑臭水体。
打好土壤污染防治持久战。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详查,2018年底前查明农用地土壤污染的面积、分布及其对农产品质量的影响,2020年底前掌握重点行业企业用地中的污染地块分布及其环境风险情况。实施农用地土壤环境分类管理,按污染程度将农用地划为三个类别,未污染和轻微污染的划为优先保护类,轻度和中度污染的划为安全利用类,重度污染的划为严格管控类,分别采取相应管理措施。
成都公共交通占机动车出行比例达到60%
《规划》提出加强农村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深入开展综合治理和绿化美化,推进农村河渠塘坝整治,建设环境优美示范村庄,到2020年,全省60%行政村生活污水得到处理,90%行政村生活垃圾得到有效处置,完成9000个建制村环境综合整治。
强化移动源污染防治。严格新车排放标准,禁止不符合排放标准的车辆制造、进口、销售和注册登记,推广应用新能源汽车,2017年底前,基本淘汰全部黄标车。推广智能交通管理,完善城市公共交通服务体系,到2020年,成都市建成区公共交通占机动车出行比例达到60%。
【新闻多一点】
黄标车,是新车定型时排放水平低于国Ⅰ排放标准的汽油车和国Ⅲ排放标准的柴油车的统称。通常是尾气排放污染量大、浓度高、排放稳定性差的车辆。按排放限值比较,一辆黄标车的排放量分别相当于5辆国Ⅰ、7辆国Ⅱ、14辆国Ⅲ、20多辆国Ⅳ汽油车。[1]这类在用车经环保定期检验,达到相关在用车排放标准的,核发黄色环保检验合格标志,可以上路行驶。黄标车由于单车排放高,应优先管控和淘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