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执法不仅直接曝光还要立刻查处
17.10.2014 16:36
本文来源: 新华网四川频道
记者10月15日从环保部获悉,2014年冬季大气污染防治督查工作启动。本次督查将采取不打招呼、直奔现场、直接曝光的方式。对发现的环境违法问题,将反馈当地政府严肃处理。目前,对天津、河北、山西、山东、河南等省(市)重点区域的巡查工作正在进行中。(10月16日《北京青年报》)
在雾霾重围之下,环保部启动2014年冬季大气污染防治督查活动,是对民意的回应。这次不打招呼、直奔现场、直接曝光值得点赞。但“直接曝光”为何不是直接查处?“反馈地方”为何不是环保追责?
对于环境保护来说,环保部门不应只负责搜集证据,环保执法不应该是照相机,而应该是火箭弹。拍照片、拍视频曝光,还需要劳驾环保部门吗?媒体记者就经常曝光,老百姓也经常会用手机曝光,可是他们的“直接曝光”是无奈之举,因为他们都没有环保执法权。不一样的是环保部门有充分的执法权,这需要做的就是“直接查处”而不是“直接曝光”。其一,“直接曝光”代替不了查处,曝光之后还是需要执法部门查办,当环保部门发现了问题之后,就向社会公布污染情况,表面上看这是大公无私,而实际上“直接曝光”人家未必就会害怕。曝光的事情我们见多了,仅仅有曝光大多数的事情都是难以解决的。其二,“反馈当地”犹如通风报信。发现了污染信息就反馈给当地政府,这和通风报信没有多大区别。
在笔者看来,如果环保部门真心治理冬季大气污染,就应该把“直接曝光”改成“直接查处”,把“反馈地方”变成“自己处理”。环保部门是执法单位,在整治大气污染违法行为的时候,不应该是提供证据的照相机,而应该是“火箭弹”,直接摧毁污染源。(郭元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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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10.2014 16: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