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某文不批准逮捕:法律没被情绪裹挟
希望办案机关得出的结论,能真正经得起法律与时间的检验,让正义不留缺憾。
9月6日,济南检方通报“阿里女员工被侵害案”:犯罪嫌疑人王某文实施的强制猥亵行为不构成犯罪,不批准逮捕。随后,济南警方也通报称,依法对王某文终止侦查,并对王某文作出治安拘留15日的处罚决定。对此,不少网友质疑,既然王某文实施了强制猥亵,却为何不构成犯罪,不批准逮捕?这有必要进行一定的法律解释。
强制猥亵行为涉嫌违法,但未必一定构成刑事犯罪,一定要批捕。刑诉法规定了对犯罪嫌疑人作出不批准逮捕决定的四种情形,第一种情形是:被拘留的人不涉嫌犯罪或犯罪情节显著轻微无需追究刑事责任的。
由于其他三种情形都需追究刑事责任,只因具有其他情节才可不进行逮捕,而王某文不被批捕的原因是“不构成犯罪”,所以其行为只可能属于第一种情形。在证据链足够扎实的前提下,不批捕是有法律依据的。
此事从发酵迄今已有近一月时间。从最初阿里女员工单方面称被性侵,警方立案侦查,到两名涉案人员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最终一人批捕,一人免予刑事责任,此事一直没有离开公众视野。这既是源于公众对女性权益的关注,也是期望该案能够被公平公正对待,给涉案各方一个正义的说法。
王某文不被批捕的结果,应是办案机关在掌握大量证据后作出的决定。一些人脑补办案机关可能受到某些压力,所以才对王某文“网开一面”。这样的推测是没有依据的。“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是依法办案的前提。鉴于此事引发如此巨大的舆论关注,办案机关也唯有公平公正依法办案,才能经得起法律的审视,避免给任何一方造成冤屈。
事实上,结合总的舆论动向来看,不少人普遍认可女当事人的说法,认为王某文犯罪坐实。所以,不批捕决定一经公布,不少网友即表示“不能接受”“不愿相信”。公众不是办案警方,基于前期掌握的信息,发出这样的质疑并非不可理解。
但警方办案讲的是法律与证据,必须秉持客观独立的办案原则,这与公众的非专业判断是两码事。当然,也希望办案机关得出的结论,能真正经得起法律与时间的检验,让正义不留缺憾。
值得一提的是,此前,王某文的妻子多次发文,坚称自己的丈夫是被冤枉的。我们也不宜认为这种行为是在干扰办案。任何人都有在公共舆论场发声的权利,所谓“引导舆论干扰办案”也是站不住脚的。公众不应对王某文妻子过分苛责。
需反思的是,一个法律案件,本不应沦为一场低级的猎巫,不该让无限的脑补、恶俗的花边想象,抹杀案件的严肃底色。对正义的探究,应当秉持基本的边界。现在,随着王某文不被批捕结论的作出,此案关于王某文的部分告一段落。至于该案的女当事人周某是否涉嫌诽谤,此时也不宜有过多猜测,一切还得看法律。
□王言虎(媒体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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