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东春荣获“十佳爱星”荣誉称号

26.02.2015  20:10
    日前,笔者从县文明办获悉,蔡和乡中心学校校长王东春被县委、县政府表彰为 渠县 “十佳爱星”。     王东春自2011年开始担任蔡和乡中心学校校长四年来,团结和带领教职员工,不断改善学校办学条件,努力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切实规范学校管理。     他坚持深入教学第一线,上课、听课、评课,以身作则为青年教师上示范课;他注重和调动教师调动工作积极性,为青年教师成长提供平台;他善思好学,深入思考 渠县 农村薄弱学校存在困难和发展办法,多次在县级教育发展研讨会上交流发言;他尤其注重贫困留守儿童帮扶问题,多次和老师们一道深入困难学生家庭家访,建立特困留守儿童档案,建立帮扶机制。     2013、2014年在全县学校年度目标考核中,蔡和学校均处于同类学校前列。他也先后获得达州市“职工之友”、 渠县 “师德标兵”、“职教送生先进个人”、“安全工作先进个人”等荣誉称号。(赵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