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委书记王东明在四川省高院、公安厅、检察院调研
近日,四川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王东明前往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调研,了解贯彻落实中央政法工作会议精神有关情况,看望慰问法院干部职工,听取大家对推进依法治省工作的意见建议。
调研中,王东明来到四川高院刑三庭、刑二庭办公室,与部分优秀法官代表和工作人员亲切交谈,现场了解科技法庭应用、裁判文书公开、信息化审判管理以及网上信访系统运行等情况。随后,王东明在四川高院主持召开调研工作座谈会,听取高院院长王海萍代表四川高院作的工作报告,并与参会同志就“如何在推进依法治省、建设法治四川中更好发挥法院作用”这一主题,开展了讨论交流。
在认真听取大家的发言后,王东明充分肯定了近年来四川法院争创“两个一流”各项工作。他指出,四川法院围绕省委中心工作,立足审判职能,发挥了独特优势,在服务大局上有新作为,司法公信有新提升,司法为民有新成效,队伍面貌有新气象,各项工作取得显著成效。全省法院涌现出像“全国模范法官”郭兴利同志这样的先进典型,4个法院被评为“全国优秀法院”,这都表明四川法院队伍是一支值得信赖、勇于担当的优秀队伍。
王东明对四川法院在推进依法治省、建设法治四川进程中发挥更加重要的作用,提出五点要求:一要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正确处理坚持党的领导与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的关系,依靠制度机制确保法院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法官要有原则性,有担当精神,养成坚守法治、铁面无私、秉公办案的浩然正气,严格依法办事,真正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自觉维护宪法和法律权威。二要严格公正司法。公正司法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既要提升法官的司法能力和专业水平,同时还要加强法官职业道德的培训。要全面推进法院信息化建设,审判流程公开、裁判文书公开、执行信息公开“三大平台”建设,确保审判权在阳光下运用。健全各方面的监督机制。三要依法严厉打击各类犯罪,维护社会大局稳定。没有稳定的环境,什么事情都做不好。我们推进依法治省,建设法治四川,根本目的就是要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法院必须切实承担起惩治犯罪的职责,依法严惩危害国家安全、危害群众人身安全、危害社会公共治安、煽动民族分裂等各类犯罪,加大打击力度,真正让人民群众安居乐业。四要积极稳妥、分类有序地推进司法体制改革。结合四川实际,扎实推进司法改革各项任务落实。发挥司法在国家治理体系中的重要作用,促进依法治省,激发社会活力。法院在改革的过程中,要积极参与社会治理。要加强法制宣传,将法制宣传教育与执法办案实践相结合,充分发挥典型案件的法制教育作用,推动形成全民学法守法的浓厚氛围。五要进一步加强法院自身建设。全省法院系统要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政治过硬、业务过硬、责任过硬、纪律过硬、作风过硬”的要求,始终把思想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全面提高业务能力和职业素养,坚持严格要求、严格管理,严格监督,切实加强反腐倡廉建设。要打造一流队伍,争创一流业绩,真正把依法治省各项工作落到实处,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努力为全省实施“三大发展战略”、推进“两个跨越”提供坚强有力的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