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健率队督查达州市安全生产工作
10月22日至23日,省政府安办副主任、省安全监管局副局长刘健率队对达州市煤矿复产复工情况进行了督查。督察组分煤矿、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3个组,采取事先不打招呼、不听汇报,随机抽查、暗访、座谈等方式,先后对大竹县、渠县、宣汉县、开江县、通川区、经开区等6个县(市、区),21家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情况进行了督查。
10月25日上午,督查组组织召开座谈会,就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与达州市副市长洪继诚进行了意见交流。刘健指出,达州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狠抓安全生产工作体制机制建设,积极推进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深化“打非治违”,坚决打击各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取得了阶段性成效。针对下一步工作,刘健强调,通过检查情况看,达州市重特大事故仍然多发,安全生产形势依然严峻。他要求:一是要切实深化安全生产工作极端重要性的认识,重点要提高县级党委、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和生产经营单位的认识。二是要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市、县两级政府要按照“分级负责、属地管理”、“管行业必须管安全” 的总体要求,将安全生产工作纳入社会管理综合治理体系之中,严格落实“一把手”对安全生产负总责和领导班子成员“一岗双责”制度。三是要督促企业切实抓好重大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要针对督查组检查中发现的重大问题,结合本地安全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举一反三,及时督促企业制定隐患整治方案,按照隐患整改“五落实”原则,确保隐患整改到位。四是结合实际、突出重点行业(领域),继续深化“打非治违”工作,严格执法。要切实做到“四个一律”,对非法生产经营和经停产整顿仍未达到要求的,一律关闭取缔;对非法生产经营建设的有关单位和责任人,一律按规定予以处罚;对存在非法生产经营建设的单位,一律责令停产整顿,并严格落实监管措施;对触犯法律的有关单位和人员,一律依法洋河追究法律责任,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