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彦蓉率检查组对达州广安开展食品安全法执法检查工作

15.04.2016  20:49

 

 

 

  4月11日至14日,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党组副书记黄彦蓉率执法检查组对达州、广安两市开展食品安全法执法检查工作。

  在达州,检查组一行对老地方酒楼、朝阳农贸市场、北外镇小学食堂、宏隆肉制品有限公司等开展了现场检查;在广安,检查组一行对邻水县新世纪大型超市、邻水实验学校食堂、农产品交易中心,广安区永辉超市、四川经准产品质量检验有限公司,岳池县京辉食品有限公司、岳池中学食堂、城南食品药品监管所进行了现场检查。在检查过程中,黄彦蓉要求责任主体切实履行责任、确保食品安全。

  在听取执法情况汇报后,黄彦蓉充分肯定了两市贯彻实施食品安全法取得的成效。她强调,食品安全关系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关系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检验政府社会公信力、反映执法部门依法履职能力。要按照习近平总书记关于“2016年是‘十三五’开局之年,要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坚持党政同责、标本兼治,加强统筹协调,加快完善统一权威的监管体制和制度,落实‘四个最严’的要求,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深入贯彻实施食品安全法。

  黄彦蓉还对今后工作提出5点要求:一是加大宣传、进一步提高对食品安全重要性认识,提高贯彻实施食品安全法的自觉性。二是加大培训,营造学法、懂法、守法、用法的社会氛围。宣传教育既要抓住领导干部、执法人员这类“关键少数”,也要有针对性地向种养殖业、食品生产、流通、餐饮、学校食堂等重要环节,还要结合法律“七进”,利用多种媒体,面向广大人民群众。三是注重问题导向,在切实解决问题上狠下功夫。各级政府要根据当地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实际,依法解决好机构设置、人员配备、执法条件、技术支撑等方面的困难和问题,真正做到有责任、有岗位、有人员、有手段。四是认真履职尽责,全面提升食品安全水平。既要强调食品安全属地管理,各级政府负责总责,又强调部门责任,各负其责、齐抓共管。五是充分发挥人大职能作用。省人大常委会正按计划开展食品“三小”立法相关工作,确保执法有据;市县人大要强化监督职能,采取多种形式开展监督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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