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玄滩镇:创新机制 健全“三资”管理制度
四川在线消息(李磊 吴先军) 近日,泸县玄滩镇出台了《玄滩镇农村(社区)集体三资管理制度》,重点建立完善了资金、资产、资源和招投标工程项目建设等管理制度,紧紧围绕镇农村集体“三资”委托代理中心职能建设,扎实开展工作。
推行“三资”委托代理服务制度。玄滩镇在“三资”清理的基础上,充分尊重群众的民主权利和意愿,按照资金所有权、独立核算权、审批权、使用权、收益权不变的原则,经村民会议审议通过后,村委会提出申请,与镇农村“三资”委托代管中心签订委托代理合同,对“三资”运作程序进行更加科学、规范的管理。管理中心按照统一记账、统一制度、统一审核、统一公开、统一建档、统一委托交易的“六统一”要求进行规范化管理。
加强村级民主监督机构建设工作。玄滩镇经村民代表会议选举产生了村级民主监督组织——村务监督委员会。监督委员会对财务收支、资产资源处置、村务公开等情况进行监督。哪些需要联签会审,哪些需要召开村民代表会议通过,都在村务监督委员会监督之下进行。在监督过程中,对重大事务决策违反程序,或失误造成重大损失的,村级民主监督委员会有权进行批评、质询、审查、监督,建立健全了监督管理体系,保证了“三资”工作正常有序开展。
实行农村“三资”审核备案制度。玄滩镇村级实行“三资”预算制和重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在全面清产核资的基础上,各村建立各类资产、资源管理台账,报“三资”委托代管中心建档备案。“三资”委托代管中心,负责资产资源台帐的保管和调整,实行动态管理,并定期向村民公开。
完善农村集体“三资”审计制度。玄滩镇认真执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审计规定》,加强农村集体财务收支审计,重点开展村干部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村级债务管理、土地补偿费管理等专项审计,保障村级集体财产安全,提高集体经济运营效益。对审计出的问题,提出整改建议,加强整改监督,着力促进村级各项事业和谐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