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秘猎狐行动团队:常三四天往返半个地球
6月21日6时许,公安部“猎狐2015”赴境外缉捕工作组将近期抓获的6名境外在逃经济犯罪嫌疑人从印尼押解回国。其中,有3人为被国际刑警组织发布红色通报的逃犯。这是“猎狐2015”专项行动开展以来,中国警方首次赴印尼展开集中缉捕行动。
从2014年7月以来,“猎狐”行动已经进行两轮。2015年4月,“天网”行动拉开序幕。
这两个以海外追逃追赃为目的的行动,到现在已将近1000犯罪嫌疑人“猎”回国内。如何捕猎?这其中有何故事和背景?
未来如何?
那么多“首次”说明什么?
2月,潜逃意大利长达10年之久的经济犯罪嫌疑人张某被依法引渡回国,这是欧洲国家首次批准向中国引渡经济犯罪嫌疑人;3月,前中储粮河南周口直属仓库主任乔建军及其前妻赵世兰在美国被起诉,这是美国在中国宣布“猎狐”行动后首次起诉中国外逃贪官,并可能将其遣返中国;4月30日,潜逃境外近4年、涉嫌合同诈骗嫌疑人喻某被引渡回国,这是从保加利亚实现成功引渡的第一案……
当越来越多的首次不再是首次而是逐步成为一种常态时,至少可以说明几个问题:
首先,这意味着外逃犯罪嫌疑人过去所梦想的避罪天堂正在越来越少;其次,中国和越来越多的国家在追逃追赃上建立起了良好的沟通渠道,在国际司法合作上的共识越来越多;再者,是对“猎人”队伍的锻炼和鼓舞。
随着国际司法合作走向深入,中国与世界各国在反腐败追逃追赃方面的合作正在不断加强。这也充分表明,世界上没有腐败分子的庇护所,外逃腐败分子终究逃脱不了法律的制裁。
细节揭秘
人脸识别
抓捕“红通”疑犯
今年3月,一名潜逃18年之久的犯罪嫌疑人在上海落网,而网住他靠的是新技术:人脸识别与大数据。
1997年,一个名为“谢仁良”的商人携9000多万元的巨款潜逃。资金的来源则是骗取上海市财政局下属证券公司所得。案发两天后,上海警方即立案侦查并开始网上追逃,但多年始终无果。
18年后的3月2日,上海警方得到边检部门通报,一个名叫“张健平”的澳大利亚籍华裔近期入境,入住浙江省杭州市一酒店。经人脸识别和大数据分析,此人的面部特征和其他相关信息均与谢仁良高度吻合。虽然此人对自己的行为以“失忆”为名抵赖,但通过核查随身物品、DNA生物物证比对等,侦查员确认他就是潜逃18年之久的谢仁良。
与此相类似的是中国经济开发信托投资公司上海营业部原总经理、“红色通缉令”上的戴学民。在2001年涉嫌贪污1100万元出境潜逃后,成功“漂白”身份,取得英国国籍。4月25日,变换身份潜回境内的他在安徽被抓获,警方透露,其原因也是技术识别。
更多惊心动魄的抓捕发生在境外。
3月25日,潜逃老挝4个多月的天津市国税局直属分局原局长庞顺喜、天津港保税区瀚通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原总经理安慧民向中国驻老挝使馆自首。让他们幻想破灭的,正是缉捕工作组布下的天罗地网。
为了抓捕二人,公安部经侦局、天津市纪委、天津市河西区检察院派出了4人的精干团队。3月18日赴老挝之前,他们就筛选出了嫌疑人的可能藏匿地,并与外交部、使馆取得联系。老挝方面也积极合作,指派警察总局刑侦局一名副局长挂帅,抽调警员专门配合此次行动。
数日蹲守,一无所获。嫌疑人在老挝的宽广人脉,为他们藏身匿迹提供了保护。
但是,功夫不负有心人。3月23日,此案的一名重要关系人被捕。消息传出,2名嫌犯“慌了”———4个月里频繁换手机、每天盯着国内新闻看、日夜担心“国内派人来抓我们”,2人明白,“这事躲不开,迟早会被抓住”,不如主动投案。于是,就有了25日下午的那一幕。
比如,红色通缉令上的“二号人物”、“亿元股长”李华波,虽然在新加坡“投资移民”,但由于中方提供的证据确凿,2011年,新加坡检方以“不诚实接受偷窃财产罪”指控李华波,并将其判处监禁;期满之后,李华波被遣返回国。
团队面纱
2014年,公安部的“猎狐”专项行动共抓获680名外逃经济犯罪人员。其中,公安部“猎狐办”派出的60多个海外抓捕团队“无一失手”,均有捷报传回。
“猎狐2015”专项行动办公室主任、经侦局副局长刘冬介绍说,从2014年到2015年,猎狐行动的专项行动组已经轮换过人马。不过,这支20多人组成的队伍依然保持着平均年龄30岁左右的人员构成,甚至吸收进了“90后”的新鲜血液。
成为“猎人”需要什么样的素质?刘冬说,得有“三懂”,还得有“三高”。
所谓“三懂”,指的是懂侦查、懂法律、懂外语———不仅有公安经验、熟悉案件办理,而且精通国内外法律、有国际执法合作经历,并且熟悉外语,可以在国外与人交流。事实上,这支专业的团队知识背景非常广阔,很多是硕士以上学历,同时具备金融、经济、外语、法律、计算机、企业管理、刑侦等多学科背景。
而“三高”,则指高智商、高情商、高逆商:智商用来应对狡猾的“狐狸”,情商用来与相关国家地区执法部门协作,“逆商”则用来应对各种突发情况和艰难险境。
“当然,还要有说走就走的体力,扛得住熬夜,经得住颠簸。”刘冬说。
最后这条要求非常符合实际———2014年,“猎狐”专项行动组半年之内执行了70多次任务,经常是回国没几个小时又有新任务,得出发;三四天往返半个地球,也是常事。“随时接到电话拎包就去赶国际航班”,是他们的“常态”。
艰苦行程的背后,是如好莱坞大片一般的抓捕。
比如,在抓捕潜逃尼日利亚8年的经济犯罪嫌疑人时,正值尼日利亚爆发埃博拉疫情。行动组到达后,确实有一名队员开始发高烧。所幸的是经过诊断,他所患的是疟疾而非埃博拉。为了不掉队,患病队员一直在房间楼道里跑步发汗,一天喝掉20瓶矿泉水,两天后退烧,跟上大部队。
猎人联盟
2014年,公安部宣布开展“猎狐”行动;2015年,“天网”行动拉开序幕。二者之间有何关系,又有何区别?
如果说“猎狐”针对的是精准的“点对点”,建立在掌握明确清晰证据的基础上的话,那么“天网”更多的就是在“布局”和“撒网”,切断外逃分子的一切后路。
如果从组织架构上看的话,这种区别就更加明显:相对于以纪委、公安、检察机关为主体的“猎狐”行动,“天网”的组成部门更广———在中央反腐败协调小组领导下,中组部、最高检、公安部、人民银行等部门都参与进来,综合运用警务、检务、外交、金融等手段,“抓捕一批腐败分子,清理一批违规证照,打击一批地下钱庄,追缴一批涉案资产,劝返一批外逃人员”。
换句话说,这一“猎人联盟”的成立反映了中国打击腐败的坚定决心———不仅有打击力度,更有预防和制度性的手段保障。
为什么要如此不遗余力地海外追逃追赃?就是因为长期以来,由于国家间存在的司法差异,境外成为一些贪官的“法外仙境”。倘若不能将这些外逃贪官绳之以法,就意味着中国法律在外逃人员身上失去效力,境外成为法律规制的“后门”。
“‘猎狐’强调针对业已发生的犯罪的有目标性打击,‘天网’则更强调国际立体性的制度化努力,由点到面,不留死角。你一旦有贪污犯罪的行为,必会撞到网上。”中纪委监察部特邀监察员、中国人民大学教授周淑真说。
如果说国内的“猎人联盟”来自部门间的通力协作,那么国际上的“猎人联盟”则体现更深层次的国际合作。
专家表示,中国的外逃人员有很大一部分是逃亡北美、欧洲、澳大利亚等发达国家和地区,但中国与这些国家地区之间大多尚未签署引渡协议,很多时候只能通过个案推动,效率很低。但中国目前的做法则是以《联合国反腐败公约》等国际性条例入手,以更加务实的方式推动案件进展。
“重点突破外逃贪官所谓的‘避罪天堂’,对于形成追逃追赃的常态化、高压网络起到了纲举目张的作用。”中国社会科学院中国廉政研究中心副秘书长高波说。
据人民日报海外版 新华社
编辑:SN1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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