猎杀白鹭一旦定罪 农家乐老板将面临刑事处罚

23.09.2014  14:50

  

  9月19日,成都市龙泉驿区柏合镇二河村一家点杀出售国家二级保护动物白鹭的农家乐已经报道后,执法人员对其进行查处。

  22日上午十点记者再次走访龙泉驿区,调查了解该事件的后续处理。当记者赶到龙泉驿区林业局森林保护中心,这家猎杀白鹭的农家乐老板正在接受林业局工作人员的笔录调查。

  按照法律规定,猎杀国家保护动物,将被处以行政处罚,最高甚至可能面临十年有期徒刑,其中处罚力度的大小主要取决于猎杀的数量,在之前记者的暗访中,农家乐的工作人员曾表示,他们去年已经猎杀了有近200只小白鹭,若果真如此,这位农家乐老板将面临刑事犯罪的处理,而现在,对于捕杀过200只白鹭的行为,老板拒不承认。对于猎杀白鹭的数量,老板前后各执一词。因此,林业局森林保护中心的工作人员,来到了农家乐,再次取证调查。最终将根据其结果做出处理。

  

  不管结果如何,老板因此得到的教训自然会成为铁一般的事实,但对于猎杀白鹭并进行贩卖的行为,他竟然有自己的理由。他表示,白鹭一直偷吃鱼塘里的鱼苗,造成了大量的损失,以各种方式驱赶都无济于事,所以才开始猎杀小白鹭。

  

  其实,《野生动物保护法》第十四条规定,因保护国家和地方重点保护野生动物,造成农作物或者其他损失,由当地政府给予赔偿,所以,农家乐老板是可以依法提出补偿申请的。

  老板除了通过申请政府补偿之外,还受到了爱鸟人士的关注,有一位白鹭哥哥廖全福在看到我们的节目之后,自愿掏腰包七千块钱,补偿农家乐老板损失的鱼苗。

  农家乐老板愿意接受这笔补偿,但是也会受到应有的处罚,也希望这样的事情不要再次发生。(新闻资讯频道 记者 蒲昭俊 魏燕璐 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