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办独生子女证时限针对初次申领 奖励政策延续
就7月1日起将停办独生子女证问题,省卫生和计生委相关负责人解读政策——
□本报记者 石小宏
“赶紧去!从今年7月1日起政府将停止办理独生子女证!”近日,类似这样的消息在各种社交平台的朋友圈刷屏,成为各地市民街头巷尾热议的话题。
此消息源于今年1月省卫生和计生委印发的一纸通知。这份名为《关于实施全面两孩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提出,今年7月1日之后,我省将不再办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6月22日,记者就群众关心的话题,采访了省卫生和计生委基层指导处处长李述明和计划生育家庭发展处副处长丁波。
时间限制 只针对初次申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记者:坊间流传说6月30日是办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最后期限,是真的吗?
李述明:子女在2015年12月31日前出生,符合《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办理条件但未曾申请办理过的夫妻,均可在6月30日前申请办理。
这个截止日期是针对初次申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对于那些以前办过,因为遗失等原因需要补办的家庭,在7月1日以后仍可办理。
现在有些过去领有《独生子女证》的家庭也忙于换证,其实没有必要。在2002年以前独生子女家庭申领的是《独生子女证》,2002年改为《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这两个证件具有同样的作用,没有必要换。
孩子不满2岁可以直接到乡镇(街道)申领
记者:办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需要哪些手续?
李述明:申请办证只需填写申请表、准备夫妻身份证明、户口簿、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子女出生医学证明以及夫妻双方照片3张。夫妻户籍不在同一地的还需提供另一方婚育情况证明,再婚的需提供再婚方婚育情况证明。
申领资料经所在单位或村(居)委会签注意见后,由当地乡镇(街道)计生部门核实,符合条件的即可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孩子不满2周岁的可以直接到乡镇(街道)申领。
办证后生二胎不再享受独生子女政策
记者:有网友问,申办人目前不在当地如何办理?申领过《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又生了第二胎,证件是否要退?
李述明:如果符合
条件的申领人目前不在当地的,可以出具委托书,委托家人代行办理。对于办证后又生了第二胎的,将不再享受独生子女的相关政策,其持有的《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作废。
我省正在制定独生子女家庭
奖励新政
记者:全面实施两孩政策后,原有的独生子女奖励政策是否还存在?
丁波:我省全面实施两孩政策后,按照“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办法”的原则落实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政策。今年1月22日省人大通过的《四川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独生子女家庭享受的相关政策不变,具体办法由省人民政府制定。目前,我省正在制定新的独生子女家庭奖励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