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贡市落实“四个100%”狠抓贫困人口医疗保障

29.08.2016  11:07

 

  (1)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城乡居民医保参保率100%。凡符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范围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全部纳入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用由县区政府政府补助。

  (2)大病保险参保率100%。所有参加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参保人员,包括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全部纳入大病保险,费用从居民医疗保险基金中划拨。

  (3)住院费用政策范围内报销100%。对贫困人口在县域内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政策范围内的住院医疗费用,经基本医保、大病保险报销后剩余的部分,由医保经办机构给予全额报销。

  (4)疾病应急救助100%。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在该市范围内发生急重危伤病、需要急救产生的医疗费用,由疾病应急救助基金进行补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