狠刹“车轮上的腐败”

13.01.2014  13:54


 
  “车轮上的腐败”是享乐主义、奢靡之风的具体表现,加以整治符合群众的热切期盼,也是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的着力重点。记者从中央教育实践活动办公室了解到,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专项整治“车轮上的腐败”成效显著,较好实现了“总量减少、费用下降、管理规范”的目标。

  取消“O”牌,拒绝特权

  在河北石家庄市街头,过路群众为取消“冀O”车牌叫好。截至目前,河北共清理违规公务用车10299辆,17337辆“冀O”号牌全部取消。广西壮族自治区党委常委带头将公务用车“桂O”车牌更换为民用车牌。内蒙古清理违规车辆2万多辆。河南、黑龙江分别对9996辆、5960辆违规公务用车进行了处置。吉林9055个“吉O”车牌全部取消。安徽6700多辆公务车停用“皖O”车牌,换为民用号牌。湖南清理处置违规公务用车5011辆。银监会、税务总局、公安部、国务院三峡办等中央机关都清理了全部违规公车。

  查处违规,创新监管

  2013年11月18日,中央纪委公布了前三季度各地查处违反“八项规定”的情况,14839起问题中,公车违规问题有4851起,在诸多问题中居于榜首,4186人因此受到处理。从各地区情况看,福建66名厅级领导干部对存在的公务用车超标问题进行了整改;湖北查处存在公务用车问题的党员干部623人;云南查处公务用车违规问题106起,处理118人;西藏整治涉嫌公车私用行为246起。同时,各地区创新公务用车监管,给公务用车安装卫星定位系统,或者统一公务用车标识;普遍开展明察暗访,加大节假日在旅游景点、娱乐场所等地点的察访力度。

  公车改革,效果可期

  2013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条例》明确提出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坚持社会化、市场化方向,并提出多项具体举措。“取消一般公务用车”“公务出行实行社会化提供”无疑顺应了群众期待,成为本轮改革的突出亮点。在此基础上,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指定出台贯彻实施细则,公车管理效果可期。

 杜飞进 盛若蔚 李章军 《 人民日报 》( 2014年01月13日 01 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