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 “猎狐行动”再传捷报 两名逃犯被押解回国
2014年10月25日,在公安部“猎狐办”的直接领导和指挥下,由公安部经侦局带队,四川省公安厅经侦总队和乐山井研县公安局派员参加的猎狐行动组火速赶赴老挝万象。经多方共同努力,于当晚深夜顺利安全接收两名涉嫌骗取贷款犯罪投案自首逃犯程某某和叶某某夫妇(四川省井研县人),并于10月26日安全押解二人回国。
据乐山市井研县公安局立案侦查,2014年9月,程某某、叶某某夫妇由乐山市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担保,以他人名义成立虚假空壳公司并提供虚假贷款申请材料骗取多家银行贷款累计约1.5亿元。此外,还涉嫌民间非法吸存约1亿。二人于2014年10月16日偷渡境外,引发其所属多家企业停工停产,进而导致数百名职工在各企业所在地群访、集访,严重影响多地正常社会经济秩序稳定。
该二人在潜逃老挝后,因迫于我公安机关“猎狐行动”的强大追逃力度和舆论宣传攻势及债主的追债压力,于2014年10月22日主动向我驻老挝大使馆投案自首。我驻老挝大使馆紧急向公安部和四川省公安厅通报了相关情况,并要求我办案单位迅速派员前往老挝接收逃犯。
接报后,公安部“猎狐办”和四川省公安厅高度重视,立即成立由公安部经侦局牵头,四川省公安厅经侦总队和乐山井研县公安局派员参加的赴老挝行动组,中央省市县四级公安机关上下联动,外事、公安部门密切配合,迅速完成各项准备工作,在最短时间内赶赴老挝万象执行押解任务。抵达老挝万象后,行动组迅速开展各项接收工作,深入了解当地和嫌疑人的具体情况,认真研究制定了嫌疑人的接收、保护、押解方案。在驻老挝大使馆的全力配合帮助下,行动组兵分几路,紧急协调老挝外交、民航、警察和国内边防、民航等部门对行动予以支持、配合,安排专人秘密接送嫌疑人到行动组驻地。嫌疑人到位后,经过行动组耐心细致的教育说服工作,犯罪嫌疑人主动交代了其犯罪事实,并表示愿意在回国后积极配合公安机关开展调查。10月26日,行动组在我驻老挝大使馆和公安边防、民航公安、警务合作等相关部门的密切配合帮助下,鏖战48小时,圆满完成赴老挝押解任务。
目前,程、叶两名犯罪嫌疑人已移交井研县公安局,案件正进一步侦办中。(新闻资讯频道记者 王波 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