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县出台犍为县县本级公共资源交易目录

25.09.2015  12:52

      为进一步规范公共资源交易行为,提高政府采购效率,我县出台并印发了县本级公共资源交易目录。一是统一要求,进场交易。从2015年10月1日起,列入县本级《目录》的交易项目,原则上进入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集中交易;二是细化分类,明确范围。《目录》将我县公共资源交易项目分为政府采购类、资源类、资产类和其他类四大采购类项目,首次明确了县本级公共资源交易范围,为开展、监督和管理公共资源交易活动提供了重要依据。三是突出实际,灵活调整。在市本级目录的基础上,我县县本级《目录》除取消了工程类项目外,还针对政府采购的内容作了修改完善,要求进场的项目为本年度政府集中采购目录以内、限额标准以上的项目,采购目录以外、限额标准以上的项目除环保设备、医疗设备、建筑智能化等专业性较强的项目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