犍为县两人“批少砍多”滥发林木 获刑3年

03.08.2015  13:54

    2014年9月至11月期间,犍为何某、魏某共谋合伙做木材生意牟利,商量在该县塘坝乡尖山村3组砍伐林木,待木材出售后平分利润。经协商一致后,何某、魏某两人便以每吨200元的价格与农户达成购买林木协议,并组织工人以批少砍多的形式将购买的林木全部砍伐。犍为县森林公安局接到报案后,立即聘请该县林业调查设计队对被砍伐林木进行鉴定,鉴定结果为涉案林木总蓄积为85.176立方米,超出批准砍伐数量74.676立方米,属批少砍多情况。随即,该县森林公安局按照林业刑事案件办理程序依规依法立为刑事案件侦查移诉。

    近期,经犍为县人民法院依法审理,判决何某和魏某犯滥伐林木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4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姚理强 陈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