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山犍为县一村干部侵占征地补偿款被严重警告处分

11.12.2015  13:35

四川在线消息 12月11日,据乐山市纪委网站消息,犍为县查处3起损害群众利益典型案件:

1.犍为县九井乡渔滩村支部书记车国钊吃拿卡要案。车国钊在办理农房确权和颁证过程中,私自多收取村民超面积罚款用于个人开支。2015年8月,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犍为县清溪镇永星村村干部侵占征地补偿款案。清溪镇永星村原支部书记吴文孝与村主任胡千祥、副村主任吴文平,在征地拆迁过程中,虚报坟墓数量,套取坟墓搬迁费。2015年8月,吴文孝、胡千祥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吴文平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3.犍为县公平乡安乐村5组组长张永忠乱摊派案。公平乡安乐村5组组长张永忠在村道公路维修过程中违反规定,以“捐款”名义向低保户收取公路维修款1000元。2015年7月,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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